20070521約翰福音第7堂—道與世界2
- 主講:吳永霖長老
- 整理:曾文琦姊妹
【約翰福音】第一章:1-18節
約翰福音1:1-18『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生命在他裏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有一個人,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,名叫約翰。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光作見證。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。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 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 神生的。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約翰為他作見證,喊著說:這就是我曾說:那在我以後來的,反成了在我以前的,因他本來在我以前。從他豐滿的恩典裏,我們都領受了,而且恩上加恩。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;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。』
【約翰福音】第一章:1-18節 道與世界的關係2
弟兄姊妹平安:
『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生命在他裏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有一個人,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,名叫約翰。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光作見證。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。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 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 神生的。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約翰為他作見證,喊著說:這就是我曾說:那在我以後來的,反成了在我以前的,因他本來在我以前。從他豐滿的恩典裏,我們都領受了,而且恩上加恩。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;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。』
第一章的1-18節,我們一開始就訂了一個總題目,道的自顯與啟示,在這18節裏面,一開始我們就講到「道」所自我顯明啟示的十重關係,第一重就是「道」與永恆,第二重、「道」與 神,第三重、「道」與三位一體,第四重、「道」與受造萬物,第五重、「道」與生命,第六重、「道」與見證,第七重、「道」與世界,第八重、「道」與重生,第九重、「道」成了肉身,第十重、「道」與啟示。今天是第七堂,要講「道」與重生,就是第八重的關係。第一、第二跟第三重綜合起來,就在講「道」與 神的關係,就在第一節,『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』我們把它分成三段,「道」與永恆,「道」與 神,「道」與三位一體。
今天要講「道」與重生的關係,上一堂(第六堂)我們的題目是「道」與世界,講到除了我們所定的,「道」的自我啟示跟顯明的十重關係之外,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切入來看這18節的聖經,分別啟示了 神所做的三個範圍的工作,這是整本聖經所啟示的, 神是做事的 神, 神從古到今一直在行事, 神做了創造之功、救贖之功、啟示之功。如果沒有 神的啟示,沒有人可以明白創造跟救贖。 神做了這三個領域的工作,這是最基本從整本聖經來看, 神所做的三個範圍的工作。
從這18節聖經,也可以從這個角度切入來看,第1-3節我們看到 神創造之功,也就是 神藉著「道」做了創造之功,從10節開始,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就是上一堂講到「道」與世界的關係,從 神所做的第二個範圍的工作來看,接下來的第10-13節 神所做的工作,就是 神藉著「道」在歷史當中的行動,就是 神做了拯救的工作。
第三個部分,14-18節,特別是14節『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』跟18節『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。』這是 神在歷史當中第三個範圍的工作,就是 神的啟示,特別是道成肉身,以及藉著耶穌基督把在祂裏面的父 神彰顯出來,這是特殊啟示的最高峰,也是 神藉著救贖的恩典所顯明出來啟示的最高峰,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來到地上。上一堂從這個角度切入時,我們講到「道」與世界的關係,就是在「道」跟世界中, 神顯明了自己。
今天講到「道」與重生的關係,上一次講「道」與世界的關係,第10節還沒有講完。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上一次講到,這一句話否定了泛神論,也否定了自然神論,也否定了無神論者,也否定了唯物主義者。今天繼續從這節講起,才有辦法講到 神在恩典當中,怎麼樣在這世界當中重生他們,也就是 神在歷史當中的救贖行動。
10節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這一節聖經有人解釋為道成肉身,我不做這樣的解釋,因為10節是11-13節的基礎,10節是指明了世界的現狀,如果第10節,祂在世界解釋為道成肉身的話,那麼到自己的地方來就有點重複了,這裏接下來講到祂被拒絕,不受接待,就很清楚地講到道成肉身。所以,10節是指出世界的現狀跟敗壞,是在為下一節以及12-13節, 神在歷史當中的拯救提供一個基礎。
第10節連續用了三個世界,我們解釋一下這個世界,如果你查英文是world,希臘文是cosmos,都是一樣的。中文翻譯的時候有一些差別,世界在聖經當中很多時候都是指向世人,而不是單單指物質世界,第一處「世界」是指物質世界,也包括了居住在物質世界裏面的世人,第二個「世界」也是包括物質世界跟居住在其中的世人,這兩個意思是一樣的,但是『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這個「世界」,很顯然地百分之百在指世人,因為世界不認識他這件事情,不會指到物質世界,被造的中性的物質世界,沒有認識他跟不認識他的問題。
所以『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這指明了世界的現狀,世界的現狀是不認識造物者,這很嚴重。這是聖經裏面第一次藉著約翰福音提出來,世界、或者說世人,在 神面前最基本的墮落,這個墮落跟原罪的墮落幾乎一樣,指的就是不認識,跟地位的失去是一樣的,因為人跟 神隔絕之後,人是不可能認識 神的。
所以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這就好像有人走進一間房子,裏面擺滿了豐盛的菜餚,這個人享受大餐之後,卻說這些東西是自然擺在這裏的,本來就有的,吃完也不感謝主人,也不知道有人預備這東西,吃完就走了。世界的現狀就變成這樣,世界不認識 神。 神是造這世界的,祂也在這世界,世界跟 神的關係,在這裏就提出了基本的關係,就是世界是祂所造,有一個造物主造了這世界跟世人。
第二重比較深的關係,就是祂在世界,祂不但造了這世界,祂又在這世界。我上次講過泛神論者,大概會用這一點來支持他們的信仰,有一個造物主, 神是這世上所有生命的綜合。可是我們知道這一節聖經的下半節,『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』,否定了泛神論,創造者既然創造了這世界,他就不可能被包含在這世界裏面,他在世界,不能解釋他是世界的一部份。
你看到這台電腦,你知道有一個造電腦的人,但是造電腦的人,不可能是電腦的一部份。有人插了一盆花,你知道有一個插花的藝術家,你不能把花的一部份當作是插花的人,所以泛神論的人在這一節聖經是站不住腳的。 神與世界的關係,在這裏就啟示了兩種,第一、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的關係,第二、祂在世界。祂在世界,叫世界得以認識祂。那世界卻不認識祂,就顯明了這是一個極待拯救的現狀。
在聖經裏面論到罪,最重要的第一個罪,就是不認識 神,第二種就是不信。很奇妙的,完全沒有論到行為。10節在講到墮落的現狀,不是講世上的人做了什麼,當然不是說做了什麼不是罪。而是墮落之後才產生行為的果,也就是先有了因,罪性先於罪行,是我以前講過的。罪惡這件事情完全是兩件事,卻是互有關連的,先有罪性才有罪行。聖經裏面提到第一樣罪,在這裏世界墮落的現狀,卻不是說世人做了什麼,世人當然做了很多犯罪的事情,可是在這裏卻是不認識 神,完全沒有提到行為。
這樣你就可以瞭解,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17:3,說了這句所有宗教想不通的話,『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、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、這就是永生。』祂不是說,你應當去做什麼來得永生,聖經整體的啟示是一貫的,認識或者信,完全是一體的兩面。猶太人問耶穌,『我們當行甚麼、纔算作 神的工呢。耶穌回答說、信 神所差來的、這就是作 神的工。約(6:28-29)』
約翰福音3:16-18也講得很清楚『 神愛世人、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、叫一切信他的、不至滅亡、反得永生。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、不是要定世人的罪、〔或作審判世人下同〕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信他的人、不被定罪.不信的人、罪已經定了、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』所以,完全不是關乎行為,當然不是說行為不重要,我剛才提到了,世人所行的,完全是因為跟 神隔絕、墮落開始的,因為那個罪性開始的。
約翰福音17:3耶穌基督大祭司禱告的時候說,『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、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、這就是永生。』聖經裏面提到最基本的罪,跟 神隔絕的罪,就是不認識。10節清楚地提到,世界的現狀是墮落的,而這個墮落的現狀,乃是因為不認識那造物的 神。
接下來我們講到,世界卻不認識祂,意思是說,世界可以認識祂囉?沒有錯,祂既在世界,世界確實可以認識祂,因為那造世界的主,既然在世界中彰顯祂自己,當然可以認識祂。其實我們已經講過好幾次,聖經裏面關於普遍啟示,就是羅馬書1:18-20。但是,如果你從寫約翰福音的時代背景來看,也就是希臘人對世界的觀察, 神這位造世界的主宰是在世界,人確實可以藉著觀察來知道有 神,這是聖經裏面一再肯定提到的,人的內在以及受造的自然界是 神存在,向人彰顯的普遍啟示。
但是以寫約翰福音的背景來講,希臘人藉著觀察人,可以知道有 神,向外觀察,看大自然,向內觀察,就是觀察人性、良心,按照 神形像樣式所造的良心。向外觀察,希臘文化最喜歡觀察世界,他們得出了結論,這個世界這麼有次序,這個次序的背後,一定有心思意念。受造的自然界的運轉,天體的運行,潮汐的漲落,春夏秋冬、植物生長,每一個環節我們都看見次序。所以希臘人觀察世界,從外在的觀察當中,他們認為次序的背後,一定有心思意念。
這個心思意念,如果你我的理性沒有辦法想通,這個心思意念,顯然就超過我們的心思意念,這個心思就不是我們可以理解的,就是希臘哲學裏面的宇宙論證,最簡單的宇宙論證就是這樣,觀察這有次序的世界,背後一定有心思。其實這是很簡單的生活經驗,你走入一個家裏面,裏面布置井井有條,你就知道,雖然你看不到人,但你知道有主人的心思,因為呈現出來是次序,所以次序背後一定有心思。
而且希臘人不止於此,他們說次序背後必有目的,這是最簡單的目的論證。第三、次序背後必有法則,這是關乎到道德論證。第四、次序背後必有進程,這是很標準跟簡單的歷史論證。第五、次序背後一定有本體,就是希臘人觀察世界的現象跟本體,最常用比喻的是,你有圓的觀念,但真圓卻不存在這世界,你看到所有世上的東西是現象而已,有現象就一定有本體存在,本體不存在於你眼睛所看見的物質世界,本體存在哪裏?不知道。但可以從現象當中,推論到有本體界存在。這是亞理斯多得,自然主義的理論,後來影響到天主教Aquinas神學。
從觀察,也就是從亞理斯多得自然主義中,衍生出五道論證,就是宇宙論證、目的論證、本體論證、道德論證、歷史論證。可是聖經的普遍啟示,跟五道論證完全不一樣。五道論證是以希臘哲學為基礎的,你觀察大自然可以認識 神,但是聖經裏面說,你觀察大自然,不是得以認識真正的 神是誰,你可以知道有一個造物主,但是你不知道這個造物主是誰。
聖經裏面的普遍啟示是羅馬書1:19-20『 神的事情、人所能知道的、原顯明在人心裏.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、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、雖是眼不能見、但藉著所造之物、就可以曉得、叫人無可推諉.』那裏講的是受造的自然界,這是歸正神學的精髓。約翰加爾文系統,對於聖經的態度跟精神,這一部份乃是普遍啟示,這跟自然神學完全是兩回事。
自然神學是從自然當中,想要證明 神的存在。如果看今天這段聖經,知道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世界應當得以認識祂,乃是在羅馬書1:19-20,那個普遍啟示的範圍內,而不是用希臘哲學的觀察來證明 神。可是人確實可以經由向外觀察,以及向內省察,來明白有一個造物主,而那是最基本的信心。
昨天有人問到信心,聖經裏面有四種信心,最基本的信心或叫做信心的種子,就是良心裏面,以及藉著受造的大自然,我們裏面會起反應,這些反應就是知道有一個造物主,雖然不知道這個造物主是誰。那個叫最基本的信心,所以,人良心裏面知道有 神,就是有信 神的信心的種子。第二種信心、『信道是從聽道來的(羅10:17)』。也就是聽道之後產生的信心。第三種信心、哥林多前書12 :9『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.』這是恩賜的信心。
第四種信心、可以長大的信心,『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、就是對這座山說、你從這邊挪到那邊、他也必挪去.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。 (太17:20)』意思是說,你面對一個巨大的困難像山一樣,你可以靠著那可以成長的信心,可以跨越困難。聖經裏面總共有這四種信心,當然信心定義最好的是希伯來書11:1-3。
接下來我們講到11-13節,也就是 神藉著「道」在歷史當中的救贖行動,世界卻不認識祂,已經指出了 神救贖行動的基礎,就是世界的現狀是墮落的。接下來講到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』這一節聖經已經很清楚的講到「道」成肉身,雖然道成肉身14節才講,但這裏已經先提到造世界的主,到自己的地方來。這一句話裏又看到 神,跟世界的第三重關係,我們剛才已經先提到兩層關係,第一、世界是藉著祂造的,就是造物者跟被造者之間的關係。
第二、祂在世界,這是更深一層的關係,否定掉自然神論,自然神論認為有 神,但祂造了這世界之後,祂就不管這世界了,讓這世界照著自然律去運轉,一直到整個自然的力量消耗殆盡,祂再來收拾這個世界。但我們知道聖經啟示祂在世界,指出祂不但造世界,而且祂還是這世界的依存者,祂在世界當中。
第三層的關係,祂到自己的地方來,已經提出了最深一層的 神跟世界的關係,原來祂造了世界,祂又藉著普遍恩惠在這個世界,賜給這世界生存的能力,賜給人活在這地上的價值,以及生命一切供應的所需,還是不夠,最終祂為了讓世人認識祂,拯救這世界脫離敗壞的墮落,最終祂還必須來到這世界。
所以最深一層的關係,也就是聖經特殊啟示的最高峰,希伯來書1:1-2『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、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、就在這末世、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、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、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.』聖經已經把拯救的歷史分成兩段,耶穌基督降生之前,藉著眾先知,多次多方的向世人傳達 神自己,整個先知預言的重心就是基督要來。
當講到道成肉身,就知道 神的兒子來到地上做人,是 神向人啟示的最高峰。普遍啟示包括剛才所講的良心跟受造的自然,而特殊啟示就是這一本聖經,跟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。道成肉身,成了人的樣子來到地上,是 神自己來到地上向人說話,所以祂到自己的地方來,已經表明了 神跟這世界的最深一層的關係,這是特殊啟示。
接下來講到,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』 「自己的人」從字義上來瞭解,原是在講舊約的以色列百姓、選民。他們領受特殊啟示,歷世歷代舊約先知把基督預言出來,他們也一直在等待彌賽亞,但是彌賽亞來到地上,就是他們等候的救贖主來到地上,他們卻不接待祂。這裏講的自己的人,從字義上來瞭解,是以色列百姓沒有錯,可是我們都知道整個舊約以色列百姓的歷史,是全人類歷史的縮影。第一、他在指明 神在歷史當中跟以色列百姓的同在,同時他也藉著 神跟以色列百姓的同在,指明 神藉著普遍恩惠跟世上所有人同在。
藉著普遍恩惠,跟世上所有人同在,跟藉著特殊恩惠,跟以色列百姓同在,是在歷史中平行的被呈現出來,所以在以色列百姓歷史當中行事同在的主,所遭遇的是什麼樣的回應呢?我們看以色列百姓的整個歷史,是一部悖逆 神的歷史,以色列百姓看神蹟夠不夠大?如果你要看神蹟,從舊約聖經裏面看,就覺得已經非常不得了了。所以為什麼後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講說『猶太人是要神蹟、希利尼人是求智慧.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、在猶太人為絆腳石、在外邦人為愚拙、(林前1:22-23)』
很重要的一點就是,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,這位 神的獨生子,在歷史當中三年半的時間,行了三十幾次的神蹟,把祂是彌賽亞彰顯出來。但是在十字架那一天,卻一點神蹟都沒有,十字架上完全沒有神蹟,卻是最大最大的神蹟。所以任何傳福音的,教會的事奉如果把這次序弄顛倒了,想要用神蹟來證明神,想要用神蹟醫病來引人信,這在聖經裏面,完全沒有立足的次序,那是顛倒次序,顛倒重要性,,如果人或教會企圖用神蹟,來證明上帝救贖的恩典,叫人信的話,他無疑是把十字架的恩典挪走,那是非常嚴重的。
那基督徒要不要經歷神蹟?基督徒一定要經歷神蹟,我們需要用神蹟來印證 神的道,神蹟、奇事、異能印證 神的道,就好像保羅說,『希利尼人是求智慧.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』意思是理性絕對不能拯救人,世上的人要認識 神,世界錯誤的方法論,就是走兩條路,第一就是讓我看見神蹟,神蹟絕對不能引人到基督的面前,但是神蹟卻是印證 神的道。
同樣的,理性不能建立人信靠基督的心,信心不能從那裏產生,但我們卻可以用理性來明白跟認識 神的真理。理性讓我們降服在真理底下,引我們到基督面前,這理性就成了有用的、蒙祝福的工具。但理性絕對不能用來產生信心,基督徒可以是個理性的人,但他絕對不是理性主義者,理性主義者,就是高舉理性到 神的地步,希臘人就是那種。所以這是聖經裏面很清楚的次序。
以色列百姓的歷史,是人類悖逆的歷史,其實就是 神跟以色列百姓同行的歷史,這個諷不諷刺? 神用這麼大的神蹟行在他們其中,結果整個以色列百姓卻是悖逆。以西結書11:19-20『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、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裏面、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、賜給他們肉心.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、謹守遵行我的典章.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、我要作他們的上帝。』以西結書18:31『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、盡行拋棄、自作一個新心、和新靈.以色列家阿、你們何必死亡呢。』
聖經裏面啟示一件事情, 神早就知道,光是用祂的恩典,普遍恩典,或者神蹟奇事,雲柱火柱與以色列百姓同在,仍然不能使人完全的向祂順服,除非 神自己住在人裏面。 神怎麼樣住在人裏面?就是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在十字架上為人死,第三天從死裏復活,賜下聖靈跟屬於祂的人同在,就是教會,所以教會被稱為聖靈的殿,也稱為 神的殿,教會上帝的殿,聖靈的居所。
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』「自己的人」可以講是以色列百姓,卻完全指向全世界,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。這一節聖經「自己的地方」跟「自己的人」,也在強調 神對這個世界的主權,以及在這個世界上,所有活著的人的主權。雖然約翰壹書5:19『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、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。』但是我們知道聖經裏面啟示了,撒旦是在人墮落之後,以非法的手段控制了這世界。聖經整個啟示,這是天父世界, 神是天地的主宰。
「自己的人」除了指以色列百姓之外,所有活在這地上的人,都是屬 神的人。以西結書18:4『看哪、世人都是屬我的、為父的怎樣屬我、為子的也照樣屬我.犯罪的他必死亡。』「自己的人」也指向活在這地上的每一個人,包括了世上的每一個人。活在世上每一個人的生命主權,都屬於造物主。這節聖經非常讓我驚訝,『看哪、世人都是屬我的、為父的怎樣屬我、為子的也照樣屬我.』父子關係的互相所屬,到底是怎麼樣的狀況?希伯來人的觀念,父親跟兒子互相所屬的關係是非常嚴謹的,作父親的有非常大的權柄在兒子身上。
父親的權柄有時候可以定奪孩子的前途,有時候還關係到孩子的生死。兒子是屬於父親的,所以希伯來人兒子的名字,都會取爸爸的名字在前面,巴拿巴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拿巴的兒子,這種名字舊約聖經裏面經常出現。所以你就知道猶太人兒子,幾乎是屬父親的。但是聖經說,『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』所以父子之間的關係,在地上不過是影子,指向一個實體的關係,其實是人跟 神之間的關係,就藉著地上的父子之間的關係,先把永恆當中的關係表明出來,所以我們稱那造物者為天父,我們自稱為父 神的兒女。
當然希伯來文「父」也有源頭的意思,可是以色列百姓,確確實實稱呼造物者為父,今天我們也被聖靈感動,稱造物主為阿爸父 神,因為耶穌基督也是這樣稱。我說猶太人那種兒子屬父親的關念,中國人也有,中國人生孩子、沒有生人,如果父親90歲了,孩子70歲,在父親眼中他還是孩子,西方人是生人、沒有生孩子,西方家庭孩子長大18歲,就該獨立了,如果還住在家裏,你就該付房租。那個東西方觀念差別很大。你讀這節聖經『看哪、世人都是屬我的、為父的怎樣屬我、為子的也照樣屬我.犯罪的他必死亡。』世人都是屬 神的,所以 神對這世界有特殊感情。這是接下來我們要講的。
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。』他稱自己的地方、自己的人,除了剛才講的關乎 神主權的部分之外,這裏也在表明 神對這世界,以及這世上有罪的人的感情。 神愛世人, 神愛這世界上一切屬祂的人, 雖然人在墮落當中。下一場福音音樂會,我的主題就是 神愛世人,講到 神的愛這個主題。我們上一次講世界的光,世界的光之前講真平安,真平安之前我們的主題是人生的福,接下來我們要辦的這一場叫做上帝就是愛。大家可以為這件事情禱告。
最後我們回到11節,講到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。』不接待祂,已經指明了最基本的罪的第二項,就是不信的罪。為什麼我說,這是不信的罪呢?你對照接下來的12節,這是個對比,『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』所以很顯然的,第11節的不接待,就是不信的意思,所以,這裏很清楚地指出了世人的第二種罪,就是不信的罪。
不信是個很大的罪,聖經告訴我們,約翰福音3:18『信他的人、不被定罪.不信的人、罪已經定了、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』再來,是約翰福音8:24,這是耶穌基督對猶太人說的話,『所以我對你們說、你們要死在罪中、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、必要死在罪中。』這裏提到不信、那個罪的後果,不信是一種罪,聖經裏面很清楚的提到,不信就是將 神的主權,排除在我們生命之外。
所以今天我們所看的這段聖經,論到「道」與世界的關係,『他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,世界卻不認識他。』,就講到世界墮落的現狀,在這個墮落的現狀基礎上, 神興起了歷史的行動,就是拯救。11節開始『他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』就是聖經裏面的第二種罪,不信,把 神的主權排除在外,因為那節聖經很清楚的講了,自己的地方、自己的人,意思就是祂是天地萬有的主宰。以西結18:4『看哪、世人都是屬我的、為父的怎樣屬我、為子的也照樣屬我.』所以這一切都是屬於那位造物主的,而祂到這個世界來,世界竟然不接待祂,那種罪,就是把前面那兩句的主權完全地排除在外,所以這是一種罪。但願主幫助我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