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804 〔羅馬書〕019 (羅馬書 04:01~ 04:16)
悔改的心- 聖樂團契
經文 : 聖經:羅馬書四章 1-16 節
04:01 如此說來、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。
04:0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、就有可誇的.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04:03 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04:04 作工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該得的、
04:05 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04:0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、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04:07 他說、『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
04:08 主不算為有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』
04:09 如此看來、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.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.因我們所說、亞伯拉罕的信、就算為他的義。
04:10 是怎麼算的呢.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.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.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、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04: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、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、使他們也算為義.
04: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、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04: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、必得承受世界、不是因律法、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04: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、纔得為後嗣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04: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.〔或作叫人受刑的〕那裏沒有律法、那裏就沒有過犯。
04: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.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.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整理: 朱復理姊妹
施佑霖弟兄
禱告
我們再一次同心來感謝!慈愛的天父!我們因祢的至尊、至聖、至榮,前來祢面前敬拜。因祢是創造我們的上帝,我們在祢面前是受造者。我們更因祢在基督裡,向我們所顯的慈愛向祢敬拜。因我們不但是受造物,我們更是被祢接納成為兒女,在基督裡被福音所生。阿爸父上帝!這樣的尊榮,祢竟願意加給我們,使我們測不透豐盛的慈愛,只能使我們在祢面前說︰主阿!我們來到祢面前敬拜,懇求祢的悅納。阿爸父上帝!願一切榮耀、尊貴、頌讚都歸給祢。能夠來到祢面前的人,是有福的,因為,我們的過犯、我們的罪,已經被赦免。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被祢看為對,被祢稱為義,這不是我們的功勞,因此,我們思想祢的恩典。每逢我們讀祢的話,思想祢在歷史當中的作為,我們的心向祢俯伏敬拜。阿爸父上帝!幫助我們!每逢我們來到祢面前,祢賜聖靈在我們心中運行,加給我們天上的能力,卸掉我們在世上的勞苦。當我們過去一週當中所經歷的,如果我們真的是愛祢,我們就會歡喜快樂。不管是順境、逆境,不管是得意、失意,不管是帶來歡喜、或帶來憂傷,天父!這一切都有祢的美意。這不是我們的迷信,因為祢在歷史當中的作為,印證祢是信實可靠的上帝。祢愛屬於祢的人,因此我們來到祢面前聚集,訴說祢的恩典,我們領受祢的話。願祢一位的聖靈運行在每一個祢的百姓、祢的兒女的心中,好讓我們聽到的,是祢聖靈對我們每個人心中說話。我們獻上感謝為祭,懇求祢分別,在祢面前如同馨香的火祭討祢喜樂。聽我們在祢面前的感謝、禱告,奉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阿們!
前言
弟兄姊妹平安!我們上個禮拜的夏令營已經順利的結束了。所以,我要感謝我們的上帝!我也要謝謝各位同工。是真心的感謝上帝,也真心的謝謝各位同工的付出。我們從台鐵美術館站那邊集合,一直到上火車,到現場,整個的聚會都有上帝的恩典。我們所擔心的,一件也都沒有發生。我不知道你會不會擔心有人中暑、擔心在火車上小孩子會鬧、或安全問題,結果這些事都沒有發生。因為有人跟我講,一上了火車,小孩子一直到達目的地,都沒有講話、沒有鬧,很稀奇!所以,這是過於我們所求所想的。而且天氣也沒有熱到會使人中暑。因為禮拜六下午,那個闖關的活動開始的時候,在長榮大學的第三教學大樓那裡,其實有風,而且又下雨,上帝賜給我們及時雨。所以,整個過程都非常非常的順利,我們擔心可能會有小孩子中暑,也沒有。當然!我更要感謝同工們的付出,無論是小隊輔、還是在活動當中帶領聚會活動的、或者是我們兩堂的大堂聚會,我們都看見上帝的恩典。
我們的中心主題是《耶穌與我的關係》。因為之前我們辦過一次的夏令營,那時的主題是《耶穌是誰》,所以我們接續就《耶穌與我的關係》。而禮拜六,那兩堂大堂的聚會,也非常的好。就是吉原執事在禮拜六大堂的聚會那一堂,他用很多小孩子聽得懂的比喻,來講福音,我覺得非常的好。然後,晚上那一堂,承恩執事他把福音用淺出又深入的方式講,而且很生動像說故事一樣,所以我覺得小孩子一定很受造就。他最後問小孩子,有沒有要接受耶穌成為你救主的,那基本上就是呼召,結果有二十幾個、將近三十個小孩子舉手。所以,我們為這些同工們的付出、為他們所做的一切,來感謝上帝。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作為。
那你說︰那呼召這些人,為什麼沒有把他們的名字登記下來,然後,接下來跟進呢?其實,這種佈道會之後的跟進,是一種不切實際的理想。理想很好,但是沒有人能夠做到落實。因為,從我當基督徒到現在,看到很多的佈道會,除非是我們教會自己帶人去的,是在我們的生活圈之內的同事、家人、或是我們教會當中的慕道友,這種有辦法跟進之外,其他都沒有辦法跟進。所以,你有沒有仔細看唐牧師的佈道會,他呼召之後,然後要這些決志的人進前來,就為他們祝福禱告。你知道為什麼嗎?這基本上就是這個人已經信了,他已經決志了,必有聖靈住在他裡面引導他,所以分散之後,你要跟進是很困難的。因此,唐牧師後來在他們佈道會裡面,就不要有那種陪談的人,因為那根本沒有果效。重要的是什麼?就是這些人已經領受了聖靈,因為他已經決志了,那個信心的種子已經冒出來了,就為這些人禱告。只要這些人是你帶去的,你認識、知道他們,那麼就為這些人禱告,就像我們常常為夏令營這些小朋友禱告一樣。他們的人生,上帝的靈怎麼樣引導他們,我們是不清楚的。因為基本上,我們要把佈道會,當作既是收割的,也是撒種的。因為保羅說,「我栽種了,亞波羅澆灌了,惟有 神叫他生長。」(林前 3︰6)
為什麼會這樣,我另外講一個原因我所領受的,就是我常常說的︰生命的工程是非常奧妙跟浩大的事情。基督徒的屬靈生命,就是,一個基督徒在基督裏藉著福音被生出來,也就是他決志、重生了,雖然還沒有受洗,聖靈必定會在他受洗之前,不斷的引導他有這些重生的經歷。所以,重生到受洗,到基督徒進入教會當中成長,成為上帝可用的器皿,這個生命的工程是特別浩大的。想想我們栽培孩子,就是這個肉體的生命、一個屬肉體的人,在這個世上被生下來,然後栽培他一直到成長,你看那個工程有多浩大,更何況屬靈的生命,那個絕不是我們可以計畫出來的。我再說,生命完全不是出於人的計畫,屬靈的生命更是這樣,是上帝偉大奇妙的工程。那我們辦過這個聚會之後,難道就這樣,船過水無痕嗎?不是的!
下個禮拜,我想把機要真理班、跟禱告會暫停一次,我們要在主日愛宴之後,有一個分享跟見證的聚會,希望這一次參加夏令營的這些同工,都能夠參加,還有弟兄姊妹,也都可以參加。這個見證分享,就是你在這一次,兩天一個晚上的營會當中,你所看到、所聽到的,還有你自己所經歷的、發生在孩子身上、在同工身上的,那些美好如雲彩的見證和上帝的作為,我們一起來分享。你說︰長老!那為什麼不叫作檢討會?就是夏令營事後的檢討會,過去我們辦過夏令營,有同工這樣建議,我沒採納,因為檢討會,意味著我們要找出缺失。當我說,我們下個禮拜會有一個見證跟分享的時候,意思是我們還可以提出建議。就是說,我們這一次這件事情這樣做,可是如果下一次,那樣做會更好,這個建議是好的。但我不用檢討會,是因為有些人很理想化,會認為檢討會是針對事不針對人。我告訴你,我們沒有一個人包括我在內,會屬靈到這個地步,只針對事而不針對人。而且就算你能夠做到只針對事情提出檢討,不針對人,那聽的人,就是那個你所檢討的、負責那件事的人呢?他有你那樣屬靈嗎?一定不會!
我做基督徒這麼久,服事上帝,應該比你們久一點,我很清楚撒旦的計謀跟詭計是什麼。做為一個基督徒,在你腦海中有兩件事情要常常思考。第一,就是我們一切所做的都是上帝的恩典,基督已經為我們得勝了一切。所以,所有的一切都倚靠基督得勝的功勞。第二,魔鬼撒旦一天到晚,處心積慮要吞吃教會。這兩件事情你一定要記住。一個是上帝的恩典,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;一個是魔鬼的計謀。他看教會、看基督徒是又嫉又恨;他恨不得我們跌倒,恨不得教會四分五裂,彼此互相指責。就好像保羅所說的,彼此相咬相吞,因此,我不用檢討會,這種事情我不做。為什麼?會中魔鬼的伎倆。所以說,我們來見證分享。
我們不是鴕鳥心態、不是鄉愿,事情不可能做到完美。所以,那種檢討會,就是,我們有什麼缺失,我們一定要找出來,然後下一次要把它做得更好,基本上,這有一種完美的心態在裡面。唐牧師的佈道會,這麼大的佈道團,他這麼屬靈的人,他的佈道會完美嗎?從規劃到行政程序、到現場,都完美嗎?每一次都一定有缺失,難道回去馬上就要開檢討會嗎?我告訴你,檢討不完的。基督徒重生之後,要知道一件事情︰我不完美、教會不完美。因為,上帝重生我們之後,因信耶穌基督稱我們為義,並不是立刻使我們稱義;也就是我們成聖,不是立刻就完全的。所以,要常常記得,我們不過是蒙了恩典的罪人,這是唯一我們跟這世上的人不同的地方。我們在上帝面前是罪人,世上的人在上帝面前也是罪人,但,我們蒙了恩典。
所以,我們要記得一件事情,有缺失的地方,彼此提出來互相勸勉,互相鼓勵。但是,就好像我常常分享給各位的,我看同工,先看他的長處,不要看他的短處,因為我自己也有短處。所以如果要看人的短處,那麼你自己就先跌倒,這是我們彼此互相勉勵的。總之,為上個禮拜兩天的聚會,我們感謝主!我知道有些人默默的做,有些沒有辦法直接參與的人,這些人藉著常常為聚會禱告,我相信他們也參與了這個事奉。所以,你因為工作、因為某些事情的關係沒有辦法參與,不要氣餒,我相信你也一定用禱告托住了這個聚會。所以,不管在前面爭戰的,或是後面看守器械的,就是舊約裡面的這些人,都同樣有份於上帝的恩典。願主幫助我們!所以,下個禮拜我們有一個見證分享會。
回顧
我們回到今天的主題,羅馬書的連續講台,第19堂。我們讀了羅馬書的第4章1到16節。上一堂,我們也是讀這一段聖經,講過一堂,但,都沒有講到聖經裡面的本文。因為我們從亞伯拉罕這個人先講。 一般來說,我們都會從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典範講。因為他是世上的人、是世上信主之人、信心之父。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,所以我們多數從信心的角度講亞伯拉罕。但,在上上個主日,我就從愛心的角度來講亞伯拉罕。我說,亞伯拉罕是一個大有愛心的人,他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,律法的總綱。就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 神。」(太22︰37)「其次也相倣,就是愛人如己。」(太22︰39)所以,誡命當中最大的一條是哪一條?耶穌基督沒有回答法利賽人說,哪一條是最大的,祂卻提到說,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。
而什麼叫做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?你說︰愛上帝,這個我能夠懂、我能夠理解、我有概念。但是你說︰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,我就覺得很抽象,沒有辦法理解。這到底是在講什麼?所謂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,就是愛上帝愛到知足的地步。這是最簡單具體的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的解釋。你愛上帝愛到知足嗎?就是上帝是我們唯一的福分,真正在你的生活當中很具體的實現嗎?是真正你生活的中心嗎?亞伯拉罕是這種人。亞伯拉罕正如耶穌基督所說的那一種,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的人。接著,我就講到律法跟恩典。因為,保羅在這裡繼續講律法跟恩典之間,在亞伯拉罕身上所看到的是甚麼。亞伯拉罕不是因律法稱義,他是因信上帝而被上帝稱為義。這是前一堂我們所講的。
新舊約的啟示是一貫的
今天我們要講本文的內容。在4章的1到16節當中,有三個重點是很清楚的。就是第1節到第8節︰講到舊約當中,兩個因信稱義的例證。第9節到第12節︰就講到舊約中因信稱義的見證,是割禮。第三個重點,第13節到第16節︰講到因信稱義領受應許。也就是領受應許這件事情,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,不是從遵守律法而來的。
那麼,按著內容來講,我們在這個三個重點當中,我們也可以說,亞伯拉罕不是因律法稱義。還有第二個重點,亞伯拉罕也不是因領受割禮而被上帝稱為義。第三個重點,就是亞伯拉罕承受應許,也不是靠著律法而承受應許。
保羅一貫的立場,就是要讓猶太人知道一件事情,就是新舊約是一體的。當在前面第3章21到31節,保羅提到,因信稱義的必要、因信稱義的方法、因信稱義的途徑的時候,他最後在31節做了一個總結。就是「這樣,難道我們是廢掉律法嗎?斷乎不是,更是堅固律法。」他的意思是說,律法已經被成全了,是在誰的身上被成全?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被成全。因此,因信稱義更是堅固了律法。就是使律法得以成就,是福音、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死而復活這件事情,不是因遵行律法。這樣,新舊約的啟示是一貫的;也就是因信稱義,不是新約開始,使徒們自己發明出來的理論。在舊約就有了。
猶太人︰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
而且,保羅非常慎重的舉出了兩個很重要例子,而這兩個例子都是猶太人耳熟能詳,而且引以為傲的兩個人。一個就是亞伯拉罕,他們的祖先。另外一個就是以色列國最強盛時期的大衛。所以,這兩個人在猶太人當中是具有非常重份量的人。而保羅在4章1到16節這裡所講的這些,完全顛覆猶太人他們對這兩個人的了解。對這兩個人的什麼事情的了解?就是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的了解。猶太人一貫的神學立場,是認為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這是他們非常堅固的信仰。亞伯拉罕跟大衛,在馬太福音裡面,這兩個名字同時被提出來。馬太福音是四卷福音書當中,唯一針對猶太人所寫的福音書。所以,一開始是這樣講的︰「亞伯拉罕的後裔,大衛的子孫,耶穌基督的家譜‥」。那猶太人,對亞伯拉罕跟上帝的關係、還有大衛跟上帝的關係,他們一直認為這兩個人是合上帝心意的人。特別是亞伯拉罕,因為亞伯拉罕被稱為上帝的朋友,這在舊約當中是絕無僅有的,而摩西被稱為上帝家的僕人。但是,只有亞伯拉罕被稱為上帝的朋友。在哪裡?
有三處的聖經提到,一處是以賽亞書41章。上帝說,「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,雅各我所揀選的,我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,」(賽41︰8)所以,以賽亞書41章提到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。還有,歷代誌下第20章,「我們的 神阿,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,驅逐這地的居民,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永遠為業麼?」(代下20︰7)那裡也提到這些進入迦南地承受產業的猶太人,是因上帝的朋友亞伯拉罕的緣故。另外一處,在新約雅各書,「這就應驗經上所說︰“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。」(雅2︰23)那裡也記載了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。所以,以色列百姓都很清楚。而以色列在律法時代,猶太人的神學當中很重要的一個根基,就是他們認為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這個行為是指什麼呢?是不是指亞伯拉罕做了什麼好事?不是!這個行為是,因亞伯拉罕順從上帝。上帝說什麼,他就做什麼;祂說什麼,他就說什麼,他就做什麼。所以,他們認為亞伯拉罕是順從的典範。而這個順從,就是他被上帝看重的原因。
保羅︰亞伯拉罕因信而順從
可是,保羅在這段聖經裡面,卻嘗試要顛覆這種說法。因為這是屬於神學上論證的問題,也就是你怎樣看待聖經。我們知道,保羅是已經被重生、領受聖靈的人,他回過頭來看舊約那些記載時,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。因為亞伯蘭順從嗎?亞伯蘭是順從沒有錯。所以,猶太人非常熟悉創世記裡面的記載,比方說,創世記第12章,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︰“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。…”」(創12︰1)所以,亞伯蘭就離開了。而且希伯來書的作者,就提到說,他離開的時候,甚至不知道要往哪裡去,只知道上帝告訴他,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」,就是離開你原先所倚靠的、離開你自己可以掌握的熟悉的環境,然後「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」,這是創世記第12章一開始所說的。還有,更有名的就是創世記第22章,當上帝賜給他一個兒子以撒,生下長成童子之後,上帝就吩咐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為祭。聖經裡記載,上帝這樣吩咐他,第二天清早起來,亞伯拉罕就準備要把以撒帶到摩利亞山上去,所以,那個順從,猶太人看得很清楚。亞伯拉罕是,上帝告訴他什麼,他就做什麼。還有,到了創世記第26章,以撒的時候,他所居住的那個地方又有飢荒,他就往非利士地去,他可能計畫要下埃及,像亞伯蘭一樣,逃避飢荒。但是上帝的使者對他說,叫他不要下埃及,要寄居在那地,且說︰「我必與你同在,賜福給你」,「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。」(創26︰5)所以,都因亞伯拉罕的緣故,上帝賜福以撒。猶太人從聖經裡面一看亞伯拉罕,無論什麼事情,上帝說什麼,他就做什麼。
當保羅這樣看猶太人整個神學的根基,就是整個對亞伯拉罕、對他們信仰的認識,是根據這個立場之後,以致後來在猶太人的歷史當中,上帝藉著摩西在西乃山所頒給他們的律法,上帝說什麼、吩咐什麼,他們就謹守遵行。這樣,他們就認為討上帝喜悅了。
但是,保羅從新約的恩典的角度看,卻發現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。亞伯拉罕順從嗎?是的!亞伯拉罕是順從。但亞伯拉罕為什麼會順從?希伯來書第11章8節那裡,記了簡單的一句話,非常重要,可以用來解釋保羅的觀點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,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蒙召的時候,就遵命出去」。遵命出去是順從,但是前面有一句很重要,他說,亞伯拉罕「因著信」,就遵命出去。
保羅從整個創世記裡面看到的是什麼?上帝吩咐亞伯拉罕說︰你做什麼,你做什麼。如果你從律法的觀點來解釋的話,這樣好像講得通喔。因為上帝吩咐亞伯拉罕做什麼,他就做什麼,這個叫順從。所以,整個律法很簡單的可以濃縮成一句話,就是上帝說︰你要怎樣、怎樣。然後,順從就是︰我就怎樣、怎樣。這個叫做律法。所以,如果亞伯拉罕是順從上帝,就討上帝喜悅的話,無疑的,亞伯拉罕是因律法而稱義,被上帝看作好,被上帝喜悅。但是,恩典卻不是這樣。恩典是上帝說︰我要對你怎樣;我要為你做什麼;我要賜福你。
所以,在創世記裡,我剛剛所舉的那三處聖經,你從那裡看到的是律法。因為,亞伯拉罕因上帝告訴他,你要怎麼做,他就怎麼做。因此,這個叫做順從;這個是律法。但是,創世記亞伯拉罕蒙召這件事情,一直到他離開世界,上帝更多的話不是這個,更多的話是︰“亞伯蘭!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,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,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,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”(創12︰1~3) 所以,這裡上帝所講的,都是說︰我要怎樣。而當上帝講這些話的時候,你的回應是︰上帝阿!我相信。而律法則是說︰你要做什麼。然後聽到律法的人就說︰上帝阿!好!我就去做。但恩典是什麼?上帝說︰恩典是「應許」,是「給你」,是「我要為你做什麼」,「我願意為你做什麼」。那你的回應是甚麼?因為,你無從做起,是上帝自己要做的,所以你無從回應。你只能說︰上帝阿!我相信祢會做成這事。所以,這差別是很大的。
那在創世記裡面,更多的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說︰我要怎樣、怎樣。所以,你從創世記第12章開始,15章、17章、19章,一直到結束,你都會看見上帝不斷的應許他。有多少?太多了,數不清的。上帝說︰“你起來,縱橫走遍這地,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。”(創13︰17)當亞伯拉罕來到迦南地十年的時候,結果他一個小孩子都沒有生下來。年紀已經大了,上帝在創世記第15章向他顯現說︰“亞伯蘭你不要懼怕!” 因為他剛剛經歷了一次世界大戰,就是四王跟五王的戰爭。羅得跟他的家人被擄去,亞伯拉罕因為愛羅得,就帶了318個人去把羅得救回來,而把那些人都打敗。真不得了!那個叫做以寡擊眾,是上帝賜給他的恩典。
他回來之後一想,從信心的高峰,第二天馬上又開始懷疑自己那個信心到底是從哪裡來的,所以他馬上感到懼怕。因此創世記第15章的時候,上帝向他顯現說︰“亞伯蘭,你不要懼怕!我是你的盾牌,必大大的賞賜你。”(創15︰1) 結果亞伯蘭就問︰“主耶和華阿,我既無子,你還要賜我甚麼呢?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,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。”(創15︰2) 所以,就算有很多的家財,而沒有後裔,沒有生孩子,那這些財產要做什麼呢?亞伯蘭在迦勒底的吾珥就已經很有錢了,他出來的時候家裡有300多個僕役,可見是很有錢的。亞伯蘭又說︰“你沒有給我兒子,那生在我家中的人,就是我的後嗣。”(創15︰3) 因為他家裡有一個僕人,是僕人生下來的僕人的孩子,在他的家裡。那他說,那這個人將來就可能成為我的後嗣。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︰“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,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。” (創15︰4)就把他帶到外面說︰“你向天上觀看,數算眾星,能數得過來麼?”又對他說︰“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”(創15︰5) 如果你能夠數得過來,人才能夠數算你的後裔。一個都還沒有生,上帝卻說,你將來的孩子要像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那麼多。那你怎麼反應?你要去做什麼?你什麼都不能做。那個是上帝應許他的。
17章也是一樣。亞伯拉罕在信心上,有了一個跌倒。唯一你看到的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要求,是因為他信心跌倒,上帝就說︰“你要在我面前做完全人。” 那個不是律法,那個仍然是要他在信心當中相信,就是上帝應許他,他要做多國之父,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那麼多,上帝就與他立約。所以,那個時候,以撒生了嗎?也都還沒有生。所以,你在聖經裡面看到的,整個創世記對亞伯拉罕的記載,是多過猶太人所了解的。猶太人顯然在律法的時代,他們有選擇性的認知。
解經要持守聖經的總意
聖經權威嗎?聖經權威。每一個基督徒、每一個傳道人都認為,我們如果有爭執就回到聖經。最大的問題就是你讀聖經的觀點,跟我讀聖經的觀點是否是一樣的,這當中有一個很大的差別。就是我們到底是要從聖經裡,找到我的主張的根據,還是要從聖經裡找到,我知道我在這一部分有了偏差,應該改正過來。所以,reformed的精神就是,如果我哪一天,發現聖經裡面讓我看到,我所持的信仰的立場是錯的,那麼我就馬上改正過來,這個叫做reformed的精神。因此,你看聖經的時候,你不能脫離文字的意義,但是,文字的意義在解釋、在講的時候,是有背景的。比方說,保羅寫的一些書信,他是有針對的對象跟事件在講的。所以,聖經裡第一個要講的,就是文字上的意義,如果它有時代背景、有當時他講話的那個背景,那如果我們要跳脫這個背景,來解釋聖經的時候,要持守聖經的總意。因為聖經不是只有字面上的意義,聖經早就告訴我們,「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」(林後3︰6)精意就是聖靈,也就是屬靈的意義。
所以,你如果要跳脫聖經裡字面的意義,背後精意要解明。也就是那個時代,保羅有那個背景,所以他講那句話。比方說,我在講哥林多前書的時候,保羅說︰我不許女人講道,那是有他的背景。你可不可以把它解釋說,在今天所有的姊妹都不能上講臺講道,你不能!因為我們認為那個時候,哥林多教會有一些背景,所以他要女人沈靜學道,不可講道。(參提前2︰11~12)那句話背後的意義就是,在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些女性的同工,她們根本不沈靜學道,也就是她從來不聽道,但她喜歡教導。所以我在講哥林多前書那一段的時候,我就講到,不要說姊妹,連弟兄不沈靜學道,他也沒資格站講臺或在聚會當中教導人。我們找到的根據是什麼?是保羅在另外的地方說︰女子禱告跟講道的時候,要蒙頭。(林前11︰5)難道聖經互相衝突嗎?因為那裡提到,蒙頭是服權柄的記號,凡姊妹禱告或講道要蒙頭,所以他提到姊妹講道,那我們就知道,他有他的背景在那裡。所以,我們不可把它歸納,那個就是我們歷世歷代教會都一定要遵守的。可是當我們跳脫聖經字意,要從聖經裡更深沈的意義,去解釋到我們今天怎麼樣合適遵行、上帝在今天對我們講什麼話的時候,你一定要持守一個原則,就是聖經的總意。
解經要持守聖經的三個核心真理
所以,解聖經很重要,用唐牧師的話,就是用總原則來解經。那總原則你必須理解的就是,整本聖經、整個啟示的原則是什麼。所以,有三個核心真理是一定要持守的,不管任何腳本。這三個核心真理就是,上帝是獨一的,卻有三個位格;聖父是上帝,聖子是上帝,聖靈是上帝,這個叫三位一體的上帝,是三位卻合而為一。也就是同生命本質、同永恆、同榮耀、同權柄、同受敬拜,沒有大小的分別,只有次序的分別。這是我們聖經裡面看到的,是歷代當中,聖靈引導使徒跟後使徒時代的那些屬靈的人,所留下的屬靈遺產。第二個核心真理,就是基督是誰?彼得已經首先代表歷世歷代的教會認信過了︰“祢是基督。” 基督就是彌賽亞、就是救主,是永生上帝的兒子, 是 神的第二個位格,來到地上。所以這叫基督論。第三個核心真理,就是救恩。救恩是什麼?救恩是上帝在歷史當中偉大的救贖計畫,藉著耶穌基督完成,又透過聖靈施行在罪人的身上,從頭到尾,至始至終,都是上帝所作成的,沒有人的能力、沒有人的努力、沒有人的功勞在裡面。不管是救恩的預備、跟救恩的成全、跟救恩的施行,就是今天我們傳福音,全部的果效,都來自那獨一的上帝。所以,我們不是就在講因信稱義嗎?而這三個核心真理當中的核心是什麼呢?就是基督。因為基督是誰,決定了三位一體神論,是不是真正堅固的。
因為,若基督只是一個先知,像摩門教,像耶和華見證人會,祂就只是受造、次一等的 神。還有,基督只是一個完美的愛心的典範,是人類歷史當中最完美的道德典範,這是現今自由派的看法。這個關於基督論是錯誤的。因為,你如果認為基督只是一個完美的人的典範,那麼三位一體就不成立。所以,獨神論,一定來自對基督論的錯誤。還有,基督論若錯誤,那麼救恩論也一定錯誤。就是你對基督是誰這件事情,如果是錯了,那麼,你對救恩就不可能認為全部都是上帝做的,你會認為上帝做了一部分,然後人要信耶穌得救恩,也要努力做一部分。而猶太人當時對於亞伯拉罕的認識就是這樣。所以,他們看創世記亞伯蘭的事蹟,跟保羅看創世記亞伯蘭的事蹟,就完全的不同。所以,我們如今看聖經,從創世記這樣看下來,這完全不是律法,亞伯拉罕完全沒有可誇的。這樣,保羅在這裡,是在告訴猶太人一件事情︰因信稱義不是他瘋癲了,不是使徒自己另創出來,是從舊約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開始,就已經在上帝面前,是因信稱義,不是因律法稱義。
所以,我剛才有講,猶太人生活在摩西律法底下,他們以為照律法所說的,聖殿的節期要用很多的牛羊來獻祭,上帝就喜悅,因為這是律法定規的。然後,律法告訴你做什麼,你就去做什麼。但問題是律法沒有人守得起。因為,後來猶太人對律法,從十條誡命衍生到幾百條的猶太法典,他勒目(Talmud)跟米示拿(Mishna),洋洋灑灑一大堆,一條一條定規,結果,你能夠做得到嗎?因為律法是,你如果干犯一條,你就干犯眾條;你如果在一條上沒有守住,就等於全部都沒有守住。所以,不要說律法守不起,如果律法你真的守得起,那麼,人在上帝面前、猶太人在上帝面前,就一定會自以為義,而這就是他們當時的情形。所以,保羅在前面講到世界上人的罪,以及罪的普世性的時候,他從講外邦人的罪,他講那些宗教信仰道德高尚的人的罪,他講猶太人自義的罪,確實猶太人非常的自義。我如果是保羅, 我應該不會去捅這個蜂窩。你知道嗎?猶太人恨死保羅。因羅馬書第4章,整個都在講因信稱義,特別是在這裡,他舉亞伯蘭做例子的時候,對猶太人來講,幾乎就是拆毀他們信心的根基。如果不拆毀,那怎麼重建?這是很大很大的神學上的爭論。所以律法說,你要怎麼做,就怎麼做。所以,猶太人整個舊約時代,他們就在摩西律法當中,只認真的去做,他們認為這樣就討上帝喜悅了。
但是,恩典是什麼呢?因信稱義是什麼?是你要相信我對你所說的︰我要怎樣怎樣。所以,是因信稱義才領受應許,因為,應許就是還沒有發生的事情,那個需要信心。律法是什麼?律法就是藉著摩西賜下,已經寫在那裡,你就是去做就對了。那個須要信心嗎?只有應許才需要信心。所以,當上帝向亞伯拉罕應許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那麼多;他的後裔,那個獨一的後裔,要使萬族得福的時候,亞伯拉罕終其一生175歲,全都沒有看到。但是,他卻在迦南地支搭帳篷100年。所以我才開玩笑說,如果你喜歡露營,那麼你偶爾去露營,你覺得很好,讓你住在帳篷100年,看你要不要?所以他就在那裡100年。為什麼?希伯來書的作者說,他在信心裡面看見,從遠處望見有一個更美的家鄉;還有,他盼望那座有根基的城。後面我們再把它講詳細一點。
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見證
我們講第一個重點。保羅說,「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」(羅4︰1)憑著肉體,可以直接解釋成,憑著他天賦的能力、天然的才能,憑著他本身跟從上帝,他到底得了什麼?在上帝面前,他到底憑什麼、做了什麼討上帝喜悅。當然!這節聖經也有另外一種翻譯︰“如此說來,我們肉體的祖先亞伯拉罕憑著他的經歷得了什麼。” 這兩種翻譯的意義基本上都是一樣。但,我現在照著和合本的翻譯,就是憑著天然的努力,跟天然的天賦能力,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到底得了什麼?「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‥」(羅4︰2)這裡很重要的提到一點,就是我剛才所講的,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,他不是遵行律法,不是上帝吩咐他做什麼,他就做什麼。這種順從,有一個前提,是因信而來的順從;他因信上帝,所以他就順服上帝。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就已經講了,「亞伯拉罕因著信‥就遵命出去」(來11︰8),那個遵命出去是順從;但是,信成為他順從的動機。那這樣,亞伯拉罕憑著他自己行為稱義嗎?不是的!因為亞伯拉罕終其一生,上帝所應許他的,沒有成就。可是他在上帝面前,為何會被上帝稱為朋友?為何上帝這麼喜悅他這個人?是因為他因信而產生順從,完整的講,應該是這樣講。那這樣,保羅說,如果亞伯拉罕是因為行為稱義,這個行為就是等同於猶太人所說的順從。因為順從是一種行為,如果亞伯拉罕是因為順從而被上帝稱義,就是因為行為稱義。那這樣,他就有可誇的,就像你跟我。
我們在上帝面前服事,所做的任何大小事情,我們是順服上帝沒有錯。可是這個如果沒有從信作為根本、作為出發的動力,那麼你跟我在上帝面前所做的,如果你做得很好,那麼你一定會自誇。我也會自誇,這個免不了,你不要以為你不會,一定會洋洋自得。我們今天明白了恩典,都免不了這樣,更何況,我們如果不是居於信,不是相信上帝在耶穌基督裡,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都是恩典,我們所做的都是恩典,這恩典白白得來的,不是我們的功勞。我們已經明白這一點,有時候都還會洋洋自得,你不覺得你會這樣嗎?你不會,我是常常會的。我如果講道講得好,我回去就要受一種試探︰今天真的很不錯!感謝主!一邊感謝主說︰主阿!歸榮耀給祢!然後一邊洋洋自得。人真的是很敗壞。所以,亞伯拉罕如果是靠行為稱義,就是因為順從而稱義,那他就有可自誇的。這個自誇有好幾個層面,就是自己心裡洋洋自得,要不然就在人的面前誇口。這些基本上,都是對上帝誇口︰祢看我做到了;祢看我們這一次辦得這麼好。不但在人的面前誇口,自己也誇口︰你看我做得多好!最終我們的事奉就變成這一種。
因此,保羅說,恩典就是因信稱義這件事情,是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,而且亞伯拉罕因為信被稱義這件事情,跟人的行為,是完全對立不能並存的。因此,他說︰“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,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”(羅4︰4~5)算為義,這個希臘文很有意思,它是個會計用語,這個會計用語是指歸入帳上。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銀行帳戶,現在的公司發薪水,基本上都是直接匯到帳戶裡面去的,不管你是上班的、做生意的。如果你是做生意的,你一定有很多的帳戶。那麼錢進入你的帳戶不外是兩個途徑,一個是你賺來的,像每個月公司匯給你的薪水,那是你該得的,那是你的工價,因你付出。所以對公司來講,他是債務人,你是債權人,他把錢匯入你的帳戶,這是你的工價。另外有一種錢,完全不是你自己賺的,是人家賜給你的。有沒有這種錢,我是不知道。比方說,贈與,就是父母親每年匯給孩子多少錢,完全的贈與,你完全沒有付出什麼。這兩者歸入你的帳戶的時候,這兩者不可能並存;也就是同一筆錢,它不可能是贈與,它又是工價。所以歸入你帳戶的錢的性質只能是一種。當然!你說有第三種,就是洗錢!那是另外一種工價,就是騙人得來的錢,也是作工,不過這個作工的方式,就是去騙就是了。所以一筆錢進入你的帳戶,就只能是一種性質。要不就是你該得的,要不就是,不是你該得的。所以保羅用這個對比,讓猶太人了解一件事情,就是亞伯拉罕不是因為他的行為好、不是因為他順從,是因為他信上帝。因此,他順從。
上帝悅納對的人做對的事
我們回過頭來講一個重點,就是這裡延伸出來一個重點、一個原則。接下來我們就要守聖餐了。就是︰上帝是先接納一個人,才接納他所做的一切。我們通常都會說,一個在上帝面前是對的人,那麼他所做的對的事情,才會被上帝所悅納;一個不對的人,在人的面前所做的對的事情,在上帝面前是不可能蒙悅納。也就是因信稱義,最簡單可以讓你了解的道理。所以,亞伯拉罕這個人是先被悅納的,因此,如果亞伯拉罕有好的行為,包括他的順從,就全部被上帝所悅納。同樣的,今天也是一樣,一個人因信耶穌基督,然後他被上帝赦罪、接納成為義人之後,也就是他在上帝面前有一個對的地位之後,他所做的一切的善行,才會被上帝悅納。而這個人所做出來的善行,他也才會歸榮耀給上帝。因為他知道,這些果子都是從上帝那裡來的。因為我們在世界當中,所看到的很多美好的事情,不是都是基督徒做出來,很多非基督徒做的善工,可能都比基督徒還多。但你做的雖然只是一點點的好事,那個人做了很多很多的好事,可能終其一生都在救濟窮人,問題是這個人在上帝面前是個不對的人。而你,在上帝面前,是一個因信耶穌基督已經被稱義、被上帝看為對的人,你雖然只做了一點點好事,但上帝也悅納那些好事。而這個人做得那麼多,在上帝看起來,如同以賽亞書所說的,在上帝面前,不過是個破衣服。你若略過信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,你靠著你的好行為想要來領受上帝的恩典,門都沒有。
因為在人跟人之間,你可以說這個人比那個人良善。這個人是好人,是指這個人比那個人還好。但是在上帝面前,我們全部都是罪人。聖經裡面有這個證據嗎?有的!而且早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了。誰?亞當的兩個孩子,亞伯跟該隱。亞伯是牧羊的,該隱是種田的。當他們來到上帝面前,親近上帝獻祭的時候,聖經記載說,亞伯把頭生的羊獻上,然後該隱用地裡所出產的,來到上帝面前獻上。如果你看後來的律法,這個基本上就是律法所定規的,沒有錯!因為該隱所做的,不過是因為他是種田的,所以就從田裡出產的東西拿來獻給上帝。亞伯是牧羊的,所以他從羊群當中把羊頭生的獻給上帝。他們所獻的祭物的內容,為什麼會討上帝喜悅跟不討上帝喜悅?聖經裡很重要記載著,上帝在他們獻祭的時候,有這樣一句話,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」(創4︰4~5)你注意那個聖經的次序,上帝是先看中亞伯這個人,然後才悅納他的祭物。
那為什麼上帝會看中亞伯這個人?是不是亞伯長得比較帥?聖經背後沒有講,但是,聖經總體讓我們看見什麼?就是亞伯,一定是在亞當墮落跟上帝隔絕的時候,他是個一心尋求伊甸園上帝榮耀的那種人,所以他獻祭的時候,他是一個內心尋求上帝的人。這個尋求,就是聖經裡面所說的信、望、愛,就是這個盼望。他盼望、他回想,在伊甸園裡面與上帝—他的天父—同在的那個榮耀。他是那種尋求上帝的人,這種人是聖經裡面所看重的那種,對上帝有信心的那一種人。所以,他是懷著「信」生活,也是懷著「信」來獻祭的這種人,因此,上帝看中亞伯這個人,才看中他的祭物。這樣,我們就知道,亞伯拉罕也是這種人。我們彼此互相勉勵,在上帝面前應該成為這種人。
上一堂我們講到,亞伯拉罕的信的時候,我們也講到亞伯拉罕是個大有愛心的人。一開始我就講了,我們信,一定跟愛跟盼望連在一起。這是聖經裡面,保羅所說的,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;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」(林前13︰13)所以,亞伯拉罕信上帝這件事情,你不能認為,亞伯拉罕不愛上帝,他不是居於恐懼而信上帝。當我們在講這些屬靈的偉人,或聖經裡面使徒們在講基督徒的信心的時候,基本上,這種信心都是跟愛與盼望連在一起的信心。而不是雅各書裡面所提到的,「你信 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錯;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」(雅2︰19)所以魔鬼的信,跟基督徒的信、使徒們所講的信、我們現在所談的這個信,是完全不同的。甚至基督徒的信,也跟這世界上的人的信、信某一種宗教的信,完全不同。因為,有些人信某一種宗教,信心很大。
我從前有一個朋友,他是高雄一個建設公司的老闆,博愛路那個王象大樓是他蓋的,還有好幾棟。有一次,我們教會要找地方要租的時候,在博愛路橋旁邊,我們去看了一個地方,本來要租那個地方,後來沒有租成,100坪,樹家長老找到的。那個建設公司,就是我認識的那個朋友,那個朋友很有錢,他蓋房子,佛光山捐很多,聽說佛光山在蓋的時候,很多地方都是他捐獻出來的。所以,他信佛信得很虔誠,他的太太常年茹素。你看這個信心大不大?我也常常舉很多的喇嘛、很多宗教徒在朝山的時候,三步一跪五步一叩頭,我也看到那些在宗教裡面還願的人,揹著東西、一路走、一路跪下來叩頭。基督徒來到教會有這樣嗎?你有三步一跪五步一叩頭來到教會嗎?沒有!我們的信,如果是跟著世界上的人的信,我們就絕望了。為什麼?因為世界上的人,他們要看到具體的、可信的對象,就是偶像。他們要一種具體的,因他們的信所產生的回報,就是功德。但是基督徒完全都沒有。
信的對象決定信心的價值
所以,我們剛剛才在講,人在上帝面前完全一點功勞都沒有。你今天不管奉獻了多少,你一點功勞都沒有。這樣,基督徒又沒有一個可見的、可以崇拜的對象,上帝沒有被刻成一個偶像在那裡供你膜拜?完全沒有。這樣,你的信的憑據是什麼?你的信心要從哪裡來?這是上帝的聖靈在人的心中所做的。所以,如果要論到信,其實連這個信心都不是我們自己的,是上帝所賜的。就好像馬丁路德所說的,信心不過是像一個乞丐伸出來的兩隻空空的手。說︰上帝阿!我要!求你賜給我。這個就是我們的信心,乞丐的雙手,空空的,什麼都沒有。因此,我們若跟這世界上的人比,我們的信心算不得什麼。但是問題就是,你信的對象,就決定你信心的價值。所以信心的價值不是在於你自己說,我發出多大的信心。當然!我這樣講,不是要給基督徒一個藉口,就是那以後我就小信就好。我不是這個意思,因為信心是要繼續成長的。我的意思是,我們所信的對象,決定了我們信心的價值。我信的對像如果是假的,如果是虛妄的,那麼我信心再大,那個價值還是歸零。我信的對象,如果是真實的那一位,是又真又活的那一位,我的信心最小,卻有莫大的價值。這在上帝面前是這樣看的。願主幫助我們!結果我們只講了一個重點,我們下個禮拜繼續講。求主建立、堅固我們的信心,讓整體的教會得著益處,使我們知道,我們的一切,都是領受恩典的人。
我們同心來禱告!天父!我們為祢在基督裡,向我們所施的這恩典來獻上感謝!求祢藉著聖靈,常常的激勵我們。祢的愛充滿在我們心中,使我們知道怎樣在恩典當中,看見我們不過是因著信,被祢稱為義、被祢看作對,我們所做的在祢面前,才被看為有價值。祢是先悅納的了我們這些人。主阿!求祢幫助我們常常反省,我們在祢面前所做的一切。願這一切都是為榮耀祢!都是因為愛祢!都是因為相信祢在基督裏,已經為我們成就了,那偉大的功勞。並且應許我們將來要賜給我們的產業。我們獻上我們在祢面前無盡的感謝!願祢堅固我們、幫助我們、施恩給我們,祢時常這樣行,還要這樣行。繼續與我們同在,堅固我們每一個人的信心,引導、建立祢整體的教會,在祢面前、也在這世界上榮耀祢!感謝祢!聽我們在祢面前的感謝、禱告,奉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