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519 〔羅馬書〕010 (羅馬書 02:12~ 02:24)
經文 : 羅馬書 2 章 12 節 ~ 2 章 24 節
02: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02:13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02: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02: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02: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。
02:17 你稱為猶太人、又倚靠律法、且指著 神誇口.
02: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、就曉得 神的旨意、也能分別是非、〔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〕
02: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、是黑暗中人的光、
02:20 是蠢笨人的師傅、是小孩子的先生、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02:21 你既是教導別人、還不教導自己麼.你講說人不可偷竊、自己還偷竊麼.
02:22 你說人不可姦淫、自己還姦淫麼.你厭惡偶像、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.
02:23 你指著律法誇口、自己倒犯律法、玷辱 神麼。
02: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、因你們受了褻瀆、正如經上所記的。
整理: 朱復理姊妹
施佑霖弟兄
禱告
我們再一次同心來感謝。慈愛的天父!我們靠著祢獨生愛子,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名,以及祂為我們所成就的功勞,來到祢面前敬拜,讓我們同心合一在祢面前敬拜,這是對祢整體的敬拜,也是我們每一個個人的敬拜。而這敬拜完完全全屬於祢,因為祢配得我們的敬拜。我們感謝祢!因為,我們因著認識基督得以認識祢。因此,我們得以知道我的生命不是我的,以及我活著的年日也不屬於我,我們在這世上所擁有的一切,也不是我的。因為萬有是本於祢、倚靠祢、歸於祢,願榮耀歸給祢。因此,我們歡喜快樂,知道如果照著祢的教訓,我們將自己擺放在祢的手中,就是如同基督所說的,我們捨去了我們自己,而是祢用祢自己代替了我們。因此,祢的獨生子在我們生命當中掌權。感謝祢的恩典!如今我們知道我們是蒙恩的兒女,因此,每個七日的頭一日,我們同心合一在祢面前敬拜,得以卸下一切的重擔,來到祢面前享受祢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得安息。求祢記念我們過去一週當中,祢的百姓在他們的生活當中,所遭遇到的。有些順利、有些不順利、有些是挫折、有些是軟弱。主阿!願祢施恩給他們,甚至家裡有長輩離開了這世界,願祢的靈也安慰他們。主阿!我們每一次來到你面前,唯獨祢鑒察我們的內心,也知道我們每天的日子如何。天父!謝謝祢!我們來到祢面前領受你的能力,願祢至聖的真道、以及祢的靈,運行在我們的心中,將祢的話賜給我們,好叫我們得以遵行。阿爸父上帝!我們將整體的敬拜如同馨香的火祭,帶到祢的面前,懇求祢的悅納。聽我們在祢面前的感謝、禱告,奉靠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阿們!
基督徒為什麼要渴慕上帝的話
弟兄姊妹平安!記得上個主日—母親節,我用了一個題目講道,叫做「聖靈,整體教會的母親」,我說聖靈是教會的母親。所以,我們講到基督徒的重生,必有重生的記號。重生的記號有幾樣,其中我講到一樣,就是基督徒既然是憑應許、藉福音、靠聖靈所生,就是被聖靈所重生的。那聖靈是真理的靈,被重生的基督徒必定有「渴慕上帝的話」這個記號;也就是對上帝的話渴慕,愛慕上帝的話。但我回去之後,覺得我需要再補充一下。因為,有很多人知道要愛慕上帝的話,但是,我發現動機各有不同,特別是在傳道人、以及服事上帝的,這些資深的基督徒身上。有時候所謂渴慕上帝的話、想要更多了解上帝的話,是為了聚會的需要、是為了要講道、或者是要主持一個聚會,這個不算是渴慕上帝的話。我們要因為這是上帝的話而渴慕上帝的話,但是,這個動機只有上帝自己知道。當然,我們還可以列出基督徒為什麼要渴慕上帝的話的原因──
第一、我們因著信靠耶穌基督,知道上帝對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也就是上帝的愛,我們在基督裡的回應,首先就是我們會「渴慕祂的話」。這是我們人性的經驗,如果你愛一個人,你一定喜歡聽他講話,要不然怎麼會晚上打電話打到電話快要燒掉了,有講不完的話?所以,如果你真愛一個人,你必然會喜歡聽他的話、會喜歡跟他說話。基督徒渴慕上帝的道,要出於真正愛上帝的心。那基督徒如何知道上帝愛我們?在基督裡,我們看見上帝展現祂對我們的愛;不但如此,聖靈又把這個恩典施行在我們這不配的人身上,因此,我們成了上帝的兒女。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否認,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臨到我們身上,不然你怎麼會成為基督徒。這樣,渴慕上帝的話,必須出於對上帝的愛的回應;就是上帝愛我們,雖然我們是何等的有限,但我們願意愛上帝。所以,我們應該知道整個舊約律法的總精神,就是先知跟律法的總綱,就是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上帝,其次也要愛鄰舍像自己。所以,愛上帝跟愛人,就是整個律法的總綱,就是整個律法的總精神,也就是整個核心真理。而這雖然好像是兩件事,其實是同一件事情,也就是唯有真正愛上帝的人,他才能夠知道怎樣愛人。
第二、基督徒必須清楚知道上帝的話是我們「生命的糧」。你每天都要吃東西,那是供應你這個物質身體的需要,所以,你需要很多物質進入你的身體,來維持你身體的運作。而我們靈性的長進,需要上帝的話。所以,上帝的話是我們生命的糧。如果你渴慕上帝的話,是出於這以外的動機,就很奇怪,因你顯然是為了別人在吃喝,你自己沒有吃喝,結果你說,我準備要去供應給別人,這是不可能的!所以,每一個人都需要為自己而聽道。基督徒不應當自私,但是,有一件事情你必須自私,先為自己而聽道。「為自己而聽道」這句話唐牧師曾經講過,為自己而聽道這件事情,包括傳道人自己。因為主持聚會、要帶領聚會的人,常常收集很多的資料,來供應別人,但是自己是不是有吃喝?不知道。所以,我們需要渴慕上帝的話,是因為祂是我們生命的糧。
第三、上帝的話是我們「抵擋罪惡最有力的武器」。詩篇說,「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?是要遵行你的話!」(詩119︰9)。惟獨上帝的話使我們可以抵擋罪,不然我們用什麼武器來抵擋罪?全副的屬靈軍裝裡面,上帝的話就是真理、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,都是上帝的話。所以,上帝的話不但是護衛我們,而且是攻擊黑暗勢力最有力的武器。
在馬太福音第4章,耶穌基督被試探的時候,魔鬼引用聖經,耶穌基督也引用聖經,這當中有什麼差別嗎?一個是沒有敬畏上帝的,只是想用上帝的話作為工具,想要達成目的來迷惑人。因他斷章取義聖經裡面的話,把上帝的話當作工具。如果是傳道人,因為要講道,才努力讀上帝話,那就好像跟魔鬼同夥的,因為魔鬼也把上帝的話當作工具,而且斷章取義,來試探耶穌基督。耶穌基督也用上帝的話來回答他,那耶穌基督回答的跟魔鬼回答的,一樣嗎?同樣引用上帝的話,但是卻不一樣。為什麼?因為出自敬畏上帝的心,愛上帝的話的心。不但如此,而且是按著正意來分解聖經,聖經裡面真正的意思把它講出來,那個就是力量,就是我們抵擋罪惡的力量,就是上帝的話。
第四、上帝的話「引導我們人生的道路」。因為詩篇裡面說,「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」(詩119:105)腳前的燈,是引導我們前面的每一步,路上的光,是照明我們人生的大方向。所以,上帝的話,在舊約如同雲柱火柱一樣,引導以色列百姓,如今也引導我們。
其他,包括上帝的話是「我們信心的根基」;因為,我們要有根有基的建立在基督的身上。這都是聖經裡面告訴我們的,也是我們盼望應許的根基。
這些都是我們渴慕上帝話的原因。但是這一切都需要有一個前提,那個前提就是我們愛上帝,用愛來回應祂。這樣你就知道,上帝的話是真正可以使你得到飽足的。這是對上個禮拜的補充。我那天回去我就有一些感想,想到這些事情我記下來的。
回顧 —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,是公平的
今天是羅馬書的連續講台第十堂是,由第2章的第12節到第16節。第2章的11節有一個關鍵語句,就是保羅在第2章的第1節到11節,講到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──對那些論斷人的,對那些藐視祂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的,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。所以,在11節結束的時候,保羅寫了一句話,說,「因為 神不偏待人」。(羅2:11)這一句話,作為2章第1節到11節的結束,也作為12節到16節,就是我們今天所讀的引言。因為保羅在前面說,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,接下來他講到上帝的審判是公平的,就是12節到16節。這個審判公平,是不分猶太人還是外邦人,不分有沒有在摩西律法底下的人。而前面,保羅論到上帝的審判的時候,提到「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」(羅2:6);所以,那裏提到審判的依據,是人的行為。但在這裡審判的依據,是人對祂的知識,也就是對上帝的知。
回顧—上帝對每一個人發出啟示
因為從保羅在前面的第1章18節,就已經提到上帝的普遍啟示。就是這位宇宙萬有的創造主,不單單是在祂百姓當中揀選他們,賜下特殊啟示使祂的百姓──在舊約的以色列百姓,認識這位獨一的上帝,上帝也對活在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發出啟示,這個啟示叫做普遍啟示。所以保羅在前面說,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的裡面。那裡提到的「人」,不是指基督徒,也不是指猶太人,是指活在這世界上所有的人。所以上帝的事情「人所能知道的」,就證明有「人不能知道的」。那人所能知道的是什麼?人所能知道的,已經顯明在人的心裡,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。這就是接下來我們今天所讀的那一段,就是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,良心是他們的律法。因為良知裡面知道有神。所以這一段,其實是前面保羅那個普遍啟示更進一步的解釋。所以,保羅說,上帝的事情人所能明白的,原顯明在人的心裏,有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
回顧—人性裏知道有神-內證;大自然證明有神-外證
接下來他又說,「自從造天地以來」,你可以說,自從創世以來、自從這世界形成以來、也就是有這個世界以來,「上帝的永能跟神性是明明可知的」,也就是上帝的作為、上帝的永能跟神性、上帝的屬性,是明明可知的,「雖是眼不能見」,雖然眼睛沒有辦法看見上帝,「但藉著所造之物」,就是你看到這一切受造的大自然,「就可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」,也就是我們的人性裏知道有上帝,我們眼睛看到的大自然也跟我們證明有上帝。
所以有內證、有外證,「有神」這件事情是人性裏面共同的經驗。因此,保羅論到上帝審判,如前面2章的1到11節,講到上帝是按著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,就是上帝審判的依據,是人的行為。但是後面今天所讀的這裡,是人對上帝的知,也就是不管是猶太人或是非猶太人,都知道有上帝。
那這樣,若不知道這位上帝是誰,也不知道祂會審判人,那這樣公平嗎?所以保羅接下來,就講上帝的審判是公平的。當然這段聖經看起來,好像是在告訴你,猶太人如果遵著摩西律法、上帝的話來行,非猶太人如果照著良心裡面的律法,就是人的良知來行,那麼就可以討上帝喜悅。因為這裡說,在上帝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稱義,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回顧—人行不起律法
保羅在這裡是要講,律法賜下的緣由是什麼,但是,他無意告訴你,人真正能夠行得出律法。因為,整個第1章18節到3章的20節,保羅講到猶太人的罪、外邦人的罪、人的道德敗壞,包括那些道德高尚的人,卻論斷別人的,這些人的罪。到3章20節的時候,他講到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」。(羅3:20)為什麼?因為人根本行不起律法,猶太人也行不起。耶穌基督曾經指責猶太人說,摩西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?你們竟然沒有一個人遵守律法!從上帝藉著摩西賜下律法,到耶穌基督的時代,耶穌說,你們沒有一個人遵守律法。所以人沒有辦法行得起律法,加拉太書3章說,「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」。(加3:10)
回顧—全人類的唯一的盼望,耶穌基督
所以,在這裡所談論的一切,就是保羅所勾勒出來的,人在上帝面前那真實的屬靈光景。最重要的是保羅在3章21節,指出全人類的唯一的盼望,就是耶穌基督,他就是要指出這個盼望。所以,保羅不是極度的悲觀主義者,保羅不是那一種為罪惡、為黑暗勢力做宣傳的人。那,他講這麼多負面的事情,是要指出人類唯一的一條道路,「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跟先知為證;」(羅3:21)就是人因信耶穌基督,在上帝面前被稱義這件事情,所以他是要講正面的,不是要講負面的。
所以這樣,我們在這裡看見保羅說,上帝的審判是公平的;無論是對猶太人或是對沒有律法的非猶太人,都是公平的。
回顧—猶太人以律法自義不明白耶穌基督
那麼,從這裡開始,保羅其實都集中在對猶太人而講的。因為猶太人以摩西的律法自傲自義,如果我們是猶太人,我們一定也會。今天的基督徒都會覺得比別人高一等了,何況是猶太人。猶太人在舊約以三樣事情自傲。第一、就是律法。第二、就是 神與他們所立的盟約,包括割禮,割禮就是上帝的盟約、與他們立約的記號。25到29節,保羅就提到真受割禮的,是心裏的,在乎靈不在乎儀文。所以他就指出猶太人第二樣引以為傲、自義的,就是割禮。第三、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我說這裡是針對猶太人講的。因為,接下來很多所論到的,都是針對猶太人的問題而講的。比方說,講到真割禮是什麼、還有,第4章講到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榜樣。因為他們以亞伯拉罕的子孫自傲,他們認為只要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就一定不會在上帝的審判底下滅亡的。無論做任何事情,有這個血統保護著,就沒有問題,所以保羅就指出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榜樣。亞伯拉罕不是靠律法稱義,不是靠行為稱義,是靠「信上帝的話」而稱義。所以是律法頒布之前嗎?是律法頒布之後嗎?沒有!亞伯拉罕比摩西早1000年,所以,第4章就講到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榜樣。
講到第7章的時候,他又提到「你們這些明白律法的人,難道不知道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」所以他用比喻來告訴猶太人,律法的功用是什麼。然後第9章的時候,保羅講到他是「大有憂愁,心裏時常傷痛」。為什麼?因為猶太人的不信耶穌基督,所以是針對猶太人。到第10章的時候,他就說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,都得著義。」(羅10:4)那是對猶太人講的。然後在第11章的時候,他指出猶太人還有盼望,為什麼?因為,他說以色列人不全然被棄。所以,你就看到整個羅馬書裡面,用很大的篇幅在針對猶太人講。那為什麼?
在第一世紀那個時候,義大利的羅馬確實猶太人很多。使徒行傳第18章,保羅離開雅典來到哥林多的時候,遇見了一個猶太人,叫做亞居拉,他新近帶著他的妻子百基拉,來到哥林多。他說,因為羅馬皇帝革老丟驅逐猶太人,叫他們離開羅馬。如果你去查考一般的猶太古史,你就知道羅馬皇帝革老丟曾經在公元46年下了一道命令,驅逐在義大利羅馬的猶太人,所以亞居拉跟百基拉,就是因為這個緣故離開羅馬。至於為什麼驅逐猶太人,有人考證,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跟基督徒之間,常常因為信仰的關係,產生很大的衝突。我們知道第一世紀,猶太人是迫害基督徒教會的,所以常常有一些衝突、擾亂社會治安,因此,羅馬皇帝乾脆下令驅逐猶太人。當時教會在羅馬還是少數,保羅寫這裡的時候,羅馬有教會,但是,不是像我們現在的教會有固定的居所,都是分開在各處弟兄姊妹的家庭聚會。我們講到羅馬書第16章,保羅的問安的時候,就會看到保羅,問安在哪一個人家裡的聚會、問安在哪一個人家裡的教會,你就知道羅馬教會是很分散的。所以第一世紀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,確實有很多的猶太人。這可以幫助我們了解,為什麼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,用了很大的篇幅來針對猶太人講這些事情。
猶太人的摩西律法與外邦人的道德良知
但是,我現在不是要講這個,保羅寫這件事,是針對那些猶太人。當時在羅馬確實有很多的猶太人,因此,保羅在這裡寫到上帝審判是公平的。但是如果你讀聖經,好像保羅在這裡講有兩種律法,其實如果你讀原文的話,發現保羅在講到妥拉(Tanakh)這個律法的時候,他前面有加定冠詞的,是指摩西律法;有時候他沒有加定冠詞,特別是講到良心的律法,也就是律法的功用的時候。不管你是看原文或是看英文版的,或者中文的,保羅好像是在講兩種律法。錯了!保羅沒有在講兩種律法,保羅在講同一種律法,只是用不同方式呈現在猶太人跟非猶太人當中。我說呈現是通俗的用語,如果我們要講得正確一點,賜給猶太人的律法,是上帝的特殊啟示;賜給這世界上所有的人的,是上帝的普遍啟示。所以全部都是啟示,而來自同一個根源。
這兩者當中,其實沒有什麼差別。我們舉十誡作為例子。十誡的第一誡到第四誡,論到跟上帝的關係。「除了我之外,你不可以有別的 神。」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甚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」,來代替我,成為你敬拜的對象。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。」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」。除了這四樣在特殊啟示當中,猶太人因此而認識有一位獨一上帝之外,接下來上帝與人的關係,就是保羅在前面所說的,「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;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」(羅1:19),所以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裏。從第五誡開始,「當孝敬父母」,還有「不可殺人」、「不可姦淫」、「不可偷盜」、「不可作假見證」、「不可貪戀」,總共加起來這六條誡命,是與人的關係。這六條誡命,難道還沒有賜下摩西律法之前,全人類都不知道嗎?全人類都知道!
然而你會看見,有相同的,但也有不同的。我舉誡命為例,因為摩西的律法當中,是以誡命為最核心,誡命接下來律例跟典章,牽涉到禮儀的叫做禮儀的律法,牽涉到祭司祭典的,叫做祭司律法,這是屬特殊律法的部份。而保羅提到,良心的功用,刻在人的心裡,是指非猶太人,所以全人類都具有良知。這些良知所呈現出來的,就是知道要孝順父母、不可殺人、不可姦淫、不可偷盜、不可作假見證──用現在的話就是,你不要放假消息,還有不可貪戀,不可貪別人東西。這些都是我們人性裡面普遍知道的東西,而反應在整個文明社會當中,所呈現出來就是法律系統。法律跟律法其實在英文都同一個字──Law。法律就定在這裡,不可殺人,父母要孝順、不可姦淫,等等….,就是上帝放在人心中良知的律法(屬普遍啟示部份),這是相同的部分。
但是,特殊啟示跟普遍啟示不同的部分是什麼?在於普遍啟示使我們知道有一位創造主、有 神這件事情。然而,特殊啟示使我們知道這位 神到底是誰,祂的性情、祂與我們跟全世界的關係是什麼,這些就普遍啟示是不知道的,人性根據良知去摸索是沒有辦法知道的。所以,猶太人的摩西律法其中一個功用,就是讓他們知道,有位獨一的創造主,祂是律法的總源頭,祂是一切聖潔跟道德良善的本體,是客觀存在的實體。這件事情很重要。我們現在覺得不重要,是因為你在讀聖經,你是基督徒。但,非基督徒不懂這些,非基督裡面有良心的律法,但,他無法知道這個到底是從哪裡來的。
所以人是道德性的活物,因為沒有人會對於養一個孩子,只是讓他吃飽,讓他身體長大,但他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都沒有關係。我們會這樣嗎?從小就栽培,不但從小栽培,而且從母腹裡面就開始栽培。現在講胎教,又怕輸在起跑點,現在,那個起跑點已經不是幾歲的問題,起跑點已經來到肚子裡面了。為什麼我們要教孩子,不是只有生他、還要養育他、還要培育他,使他成為一個有出息、受人尊敬、然後成為高尚的人。但是呢,如果沒有特殊啟示,沒有認識這位創造主,你是完全不知道為什麼。
道德良知並非制約、亦非本能,乃出自於 神
所以在人類歷史當中,在摸索人性這件事情上,曾經出現過很多奇奇怪怪的學說。我們知道人性,不是進化來的。因為如果說進化論是對的,猴子可以變成人,那麼人為何會成為有德性的活物?我們知道這是上帝的形像樣式,所有動物都沒有這些。但今天,保羅是用另一種方式告訴我們,就是良知的律法。也是前面講到「上帝在我們心裡顯明,人性裏面知道有上帝」這件事情。
人為什麼會有道德觀念、並讓道德意識主導人的道德行為?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人後來都住在一起,人是群聚的活物,必須要有個「制約」。這個制約的目的,是要使大家都得到利益。比方說,我們知道公共廁所是最難維護的,因為大家都去用,為了要維持裡面的乾淨,需要有一些規定︰用完要沖水等等很多規定。這個約束你行為的這個制約,使你達到這個行為的標準,這德性的行為,維護了你我大家的利益,所以,人開始才產生有道德的行為跟道德意識。
有些事情,對我有利的,不一定對你有利,對你有利的,不一定對我有利。有時候在群體當中,看見一個群體跟另一個群體,兩方面的利益是互相衝突的,這裡的利益,就等於那裡的損失,所以他的利益是來自那個群體的損失。那假設在這個群體當中,有一個人出賣這個群體,讓那個群體得到利益,這個群體的人知道有人叛國出賣他,理所當然的不會認為這人是有道德行為,但是那一邊的人,從這個叛國當中得著利益的,他會認為你所做的,就是道德行為嗎?也不會!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的時候,清朝看得起他嗎?吳三桂的背叛,讓清朝進入中原,建立滿清帝國。那這樣,得到多大的利益,但在清朝的眼光看起來,吳三桂的道德是可以接受的嗎?是個道德行為嗎?不!不會尊重他。清朝可以給他好處,但是,打心底就是看不起他。所以絕對不是靠集體利益的制約,才形成有道德行為。
另外一個舉例,有人說,人的道德意識,跟道德行為是出於「本能」。我們都知道人有很多本能,其中最基本的本能,就是我肚子餓了我想吃,我累了我就想睡。那本能是我們人這個身體的需要,所以,人會順著本能來滿足這個身體的需要。但是,假設有兩種本能同時出現的時候,那麼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,強的本能會首先得著滿足,也就是我們首先會想要滿足我們這個比較強的本能。我舉個例子,比方說,我下班回家,我很累了,但是我又肚子很餓,這兩種都是本能。肚子餓,我想吃東西,累,我想睡覺,這兩種你不能同時進行,我不能說一邊吃飯一邊睡覺,那要先滿足哪一種本能?要看哪一種本能比較強烈,如果我累到已經不行了,我就先去睡覺,起來再吃飯。那如果我很餓,餓得要死了,,我要先吃飯,吃完再睡。所以你不能同時兩種本能都一起做,比較強的本能,會先使我們去得到滿足。
問題來了,我們還有一種本能,叫做趨吉避凶、或者叫逃生的本能、求生的本能。我為什麼講這個呢?因為,也許你這一輩子都不會碰到,但是你曾經看到有人碰到這種事情。就是有一個人的鄰居失火,裡面大人不在,有一個小孩子在那裡面。那快燒到你家了,你衝出來,想要逃,這是本能。但是,你知道裡面有一個小孩子,你的本能是想要逃掉,但裡面的小孩需要救,這時候你會發現有一個聲音告訴你:不行!你不能自己跑掉,你要先進去救那小孩子。那個是違背你的本能,因為你進去可能被燒死。但是,你最後鼓足了勇氣跑進去救那小孩子出來,還好沒有被燒死。
所以道德意識這件事情,絕對不是本能,而是指揮我們這個本能後面的那個力量。那是上帝的形像,就是律法,就是放在人裡面的良知。假設失手那天,內心裡面那個聲音,叫你去救那個小孩子,但是,求生本能贏了,你說:不行!我要先顧我自己,跑了,後來那個小孩子被燒死了,接下來會發現你一輩子都會受責備。你的本能是叫你逃,但是你違背那個本能進去救那個小孩,這個道德行為到底從哪裡來?斷不是本能,因為你已經超越本能。或者,若你順著你那個本能跑了,後來那個小孩子死了,結果你一輩子想到這件事情都是自責,那個自責力量從哪裡來的?
所以,道德意識這件事情,絕對不是集體生活,共同利益產生的制約,也不是人的本能,而是指揮我們這種本能的背後那個力量。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樣式造的,上帝是聖潔的,所以人成了有德行的活物。上帝在人的心中放了 祂的靈在裡面,因為聖經裡面說,「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,鑒察人的心腹。」(箴20︰27)。因此保羅在這裡講的,不是兩種律法,是同一種律法,來自同一個源頭─上帝。這樣,上帝用律法審判。我們看見猶太人在摩西的律法底下領受了特殊啟示,然後非猶太人有良心的律法,雖然他們不像猶太人一樣,認識獨一的上帝是聖潔以及道德的本體及聖潔的源頭,但他們有良知,如同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裏,因此他們是非之心互相較量,也就是他們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。順著本性,指的就是順著良知去行律法上的事。這樣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人行不起律法,何以 神賜下律法?
在人的良心裡面的、以及猶太人在摩西律法底下的這兩種律法,所帶來的果效是什麼?就是,人在律法底下是被定罪的。因為,人是行不起律法的。保羅在12節一開始講到上帝審判的依據是根據律法。他說,「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」(羅2:12上),這句指的非猶太人,不按律法滅亡是否意味著他們不滅亡?不,照樣滅亡。解釋這節聖經最好的經文,是羅馬書的第5章,保羅說,「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」「沒有律法之先,罪也不算是罪」但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做了王」。他講到的就是摩西領受律法,頒佈給猶太人,但是從亞當到摩西這一段人類遠古的時期,沒有摩西律法的時候,那,上帝認為沒有律法賜下來,因此,上帝對人的罪不歸入他的罪。但,保羅說到人的結局是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做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」,也就還沒有摩西律法之前,人早就在死亡的權勢底下。所以第12節不能解釋為沒有摩西律法犯罪的人,他就不滅亡,只是不按律法而滅亡。
然後保羅接著說,「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」(羅2︰12下),所以猶太人有摩西律法,因此,上帝審判他們是根據摩西律法,非猶太人是根據良知的律法,也就是人對上帝的知識。
接著,保羅又繼續說,這樣因為「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」(羅2︰13)。但這一句話絕不能解釋為人行得起律法,因為我們從其他們聖經以及人性的經驗裏面,我們知道人行不起律法。就算猶太人之外,所有全人類,也沒有一個人每時每刻是保守自己的良心去做事情的,聖經指出沒有這樣的人。所以,在詩篇第14篇跟53篇才提到,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都沒有!沒有明白的,連一個都沒有!沒有尋求我的,連一個都沒有!一個都沒有!
加拉太書第三章亦提到說,「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」,因為經上曾記著說,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」。所以,如果你認為你的良心告訴你做什麼,照作,這樣就夠了,那麼你必須做滿兩件事︰第一、就是在時間的頻率上,你必須隨時的守住良心所告訴你的。因為經上記著說「凡不常照」,這個時間的頻率動詞,就是你要常常的每時每刻的守住良心告訴你的,而且是「律法書上所記一切」這個範圍。所以,一個是時間的頻率,一個是範圍,也就是時間上你要每時每刻都守住,你在範圍上要整個律法全部都守住。那有人做得到這一點嗎?不管是猶太人對摩西律法,還是非猶太人對我們良心的律法,我們都承認我們做不到這一點。因為我們時常一剎那間,良心就軟弱,馬上偏離應該有的人生軌道,有時心裡思想著,即便沒有行出來。因為聖經裡面說,如果你要順著良心,那麼,你就要真正守住那個良心告訴你的,世界上沒有一個這樣的人。所以俗話曾經講過說:鼻孔朝下的沒有一個是好人。那這樣,人豈不是絕望?
那麼,上帝為何賜下律法?因為,如果說,非猶太人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那人就順著這個本性去行就好了。但是我剛講的,沒有人能夠行得起。那這樣為什麼上帝又在萬民當中揀選以色列百姓這個民族?
我從最基本的講起。其一,上帝在全人類當中揀選了一個民族,作為全人類在上帝面前的表樣,代表我們全人類的處境。上帝不單是透過言語,亦透過祂在歷史當中的作為來告訴我們。我沒有辦法明白,難以解釋為什麼人會有這麼大的價值,就像今天唱的這首詩(難以解釋)。為什麼上帝不放棄我們這些在亞當裡墮落的人,讓我們走向滅亡?我們根本在亞當裡墮落,完全不認識這位創造主啊。原來,上帝揀選亞伯拉罕,使他生下以色列百姓,揀選他們這個民族,做為全人類的表樣,要讓我們知道許多事。
首先,當以色列百姓在埃及,成為一個族群的時候,我們就知道他們在埃及作奴僕這件事情,是全人類屬靈的預表,是全人類屬靈光景的表徵。
神要拯救全人類,不做罪的奴僕
他們在埃及做真正的奴隸,是在表徵全人類在一個看不見的邪惡的主人底下,作罪的奴僕,這事沒有人知道,於是,以色列百姓把他顯明出來。所以上帝拯救他們脫離,是在告訴我們,上帝有一個偉大的計畫,要拯救全人類,就像把以色列百姓,從埃及當中拯救出來的這個行動。這個拯救的行動,本身就是個啟示。這是歷史嗎?這是歷史。所以,上帝的拯救,從來就不是一套理論,上帝不是說我要救你們,然後只給一些你們應當守的宗教的教條,新約是後來為了要解釋整個救恩的內容,才有我們才有所謂的教義,其實在舊約你看到的是神拯救的行動,祂參與了人類的歷史,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當中拯救出來。這個作為一個很強的表徵,讓全人類知道,以色列百姓作奴僕這件事情,其實就是全人類在上帝面前的光景,在撒旦的權勢底下已經作罪的奴僕很久了。有一首詩歌叫做「榮耀釋放」,我們是罪的奴僕,耶穌基督來拯救我們,所以以色列百姓被揀選,從埃及當中帶出來,然後進入上帝所應許的迦南美地。那個迦南美地就是上帝所應許,給祂將來要拯救的全人類,要賜給他們的產業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,「那為萬物所屬,為萬物所本的,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」(來2:10),那個迦南美地,我們今天都知道是基督。
迦南美地指向耶穌基督
迦南美地是一個真實的,要讓以色列居住的地方,不單只是個比喻,而是以色列百姓現在住的、建國的那個地方。這些顛沛流離的歷史,實在是印證了整個聖經、跟整個上帝拯救計劃。
但是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情,在舊約,這整個迦南美地,是實實在在賜給以色列百姓的沒有錯。但以色列百姓,若不認識耶穌基督,就會把那迦南美地當作神聖不可侵犯的土地,用籬笆圍起來,不讓任何人進入,爭搶得要死。沒有錯!那塊現實上的土地,是上帝賜給他們的,可是這個應許卻有兩樣,一個就是產業,那塊迦南美地,是給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。亞伯拉罕來到迦南地的時候,上帝說,你向東西南北觀看,所有你看到的,都要賜給你。另外一個就是子孫,要像天上的星、海邊的沙那麼多,所以整個應許的內容就是這兩樣。但是,亞伯拉罕在迦南美地住了 125年之後,175歲過世,他終於知道那塊迦南美地,實實在在是給他們的沒有錯,但那塊迦南美地,是指向耶穌基督,在耶穌基督的產業。
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,就查到亞伯拉罕因著信,就遵命出去,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往哪裡去,亞伯拉罕因著信就在那裡支搭帳篷,他不是盼望那可見的城,因為,他如果想念他們的家鄉還可以回去,他乃是盼望那有根基的城,是上帝為他所預備、所經營、所建造的。(參來11︰8~16)所以,亞伯拉罕早就已經看見那個迦南美地,只是個預表,預表在他的後裔當中,有一位生下來要成為萬國萬族祝福的,就是耶穌基督。所以,上帝賜給猶太人律法,揀選他們、給他們律法,使他們明白認識這位獨一的創造主的偉大計畫。
神賜律法的目的:啟示 神的聖潔、揭露罪的本相、指出義的標準
因此,我們可以把它簡單歸納一下,就是上帝所賜給以色列百姓的三樣,包括了割禮、律法、以及盟約,全部都指向耶穌基督。所以,祂是全人類的表樣,要讓全人類因著猶太人、在以色列百姓的後裔當中,出現的一個救主,成為全人類的拯救。
因此,我們歸結上帝賜律法的目的:啟示 神的聖潔、揭露罪的本相、指出義的標準。
如果沒有律法,十誡當中,前面四誡跟上帝的關係,人就沒有辦法明白。因此,藉著所賜的律法,成為約的基礎,使人跟上帝建立重新和好的關係。這個關係非同於被動的在造物主面前,成為受造物的那一種關係。這樣,我們就知道,以色列百姓成為上帝的子民、認識上帝是誰、也知道祂是創造主,是一切聖潔的源頭,也是那個聖潔的本體。因此,律法啟示 神的聖潔。啟示 神的聖潔,包括這位 神的存在,自存永存,這是上帝的啟示。
又揭露罪的本相,在羅馬書第五章中,律法還沒有賜下來之前,罪也不算是罪。為什麼?因為你知道這件事情不對,你的良心告訴你,但是你不知道得罪了誰。所以保羅在這裡講,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是罪的意思是,不是說罪不是罪,是指罪不知道是得罪那位造物主。不相信,你現在問你隔壁的人說:你犯罪了。他說:那我是犯了六法全書的哪一條?刑法的哪一條?只有基督徒知道,罪不但是違背良心的律法,罪不但是得罪世上的法律,罪不但是使人得到虧損,罪更是得罪上帝。因此,揭露罪的本相、世界的律法,我們才知道原來人是在罪當中。
還有,指出義的標準。全人類總是認為我只要行得好、行善事、存好心、說好話、做好人,這就是我的義。如果不是這樣的話,那還有誰會比我好。但是,藉著律法,指出了義的標準是什麼?義的標準是上帝的義,才成為義的標準。因此,沒有任何一個人在上帝面前可以稱義。所以保羅在總結這一大段的時候,他才這樣講,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」。(羅3︰20)
最終的審判者—耶穌基督
這樣,保羅在12節到16節,總結這一切,是要告訴我們「上帝按著律法審判人」,而最終的審判者就是耶穌基督。這個審判,是包括前面的2章第1節開始的「上帝按真理審判人」、「上帝按著公義審判人」、「上帝按著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」,以及在這裡所說的,「律法的審判」,還有「良心良知的審判」,這一切成為審判的標準,而曾經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即是審判者,審判著包括那些隱藏的、看不見的罪,不是只有行出來的,因在16節他講到,「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」。還有「審判是福音的一部分」。這一點非常的重要。下一堂我再把這一句解釋讓你清楚。
罪的工價就是死
現在我們講福音,就是信耶穌很好,有平安有喜樂,其他跟審判、罪有關的一概不講,在這個世代你要講罪,誰喜歡聽?罪有證據嗎?律法證明人有罪,不是單單摩西律法。英文講律法就是Law,法律也叫Law,所以你可以講說,「法律證明人有罪」。為什麼?這世界每個國家都要訂定法律,因為知道人是會犯罪的,所以法律證明人有罪。還有「人的良心」證明人有罪。「人會受苦」這件事情,亦證明了人有罪。最後,「人會死」這件事情,亦證明人有罪。因為聖經告訴我們說,罪的工價就是死,死跟罪是連在一起的。
我曾經用一個最簡單的比喻讓你明白,這個絕對不是抽象,這是很實際的事情。今天我們看見很多國家的刑法裡面還留有死刑。一個犯了重大罪的人被處死的時候,,用各種刑具方式來處死他。基督教信仰的這個十字架,我們現在把它當作裝飾品。但在第一世紀,這是個恐怖的記號,它意味著死刑,因為它是處死死刑犯的一個刑具。今天有的國家是用注射的、有用電椅的。古代用五馬分屍的、用刨肉的,各種處死死刑犯的刑具。你注意看,犯了什麼罪,需要什麼刑具,你就知道說,死跟罪是有關的。所以,我們的人性,藉著法律,都在證明一件事情︰人有罪、人會死這件事情,是跟罪有關的。因此,我們知道全人類都在罪的權勢底下,而律法就是使我們服在罪的權勢底下。所以,這是律法的功用–啟示 神的聖潔、揭露罪的本相、指出義的標準。這一切總結起來,是在講加拉太書第3章所告訴我們的。
律法保護這整個世界,是普遍恩惠
加拉太書3章22節,「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」,聖經指的就是舊約摩西律法。「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。」所以整個律法,整個摩西律法、舊約聖經,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。然後「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」(加3:23)所以這是律法的消極性功用,把我們看守、把我們圈住,就是保護。律法是保護這整個世界,使這個已經墮落、罪惡橫行的世界,還適合人居住,這是普遍恩惠。所以,不管是良心的律法,還是這世界上所定的法律,或是猶太人所領受的摩西律法,全部都是來自那位上帝給這世界的普遍啟示,也是普遍恩惠。其實我今天漏了一段沒有講,就是特殊啟示跟特殊恩惠是連在一起,是分不開的。因此,整個律法,全部都是為了要保護全人類,把我們圈住、把我們看守住,如果沒有法律,如果沒有良心,良心、道德、良知,都還沒有功用,這個世界還可以住人嗎?所以你就知道,是上帝賜下律法,不管是摩西律法、還是良心律法的功用、這世界上的法律,全部都是為了要保護我們,把我們看住圈住,「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父,引我們到基督那裏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」(加3︰24),這是律法的積極性功用。
耶穌基督來是要成全律法
耶穌基督來了,整個律法都是為基督作見證的,這是律法積極性功用。耶穌基督來,有帶來新的東西嗎?祂在登山寶訓有講新的東西嗎?沒有!但是有一樣,是從來就沒有一個宗教教主講過的。祂說,「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我來是要成全律法」。祂講這句話多重要你知道嗎?當一個人來到一個公司,接任新的CEO總裁的時候,召集全部的員工說︰我來不是要解僱你們,我來是要成全你們。當他講這句話的時候,就證明他有權柄來解僱所有的人。當耶穌說,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就證明祂有權柄廢掉律法。這世界上有哪一個宗教教主講過這樣的話?就證明祂就是那位聖潔、公義、客觀存在的道德本體,祂就是那個律法的總起源,我們良心的根源,因此祂說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祂說,律法的一點一畫都要成全。
那怎樣成全?所以在第10章的時候,保羅說,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,都得著義。」(羅10:4)而保羅解釋一個人因信耶穌基督,律法就被成全,因為律法總結就是愛上帝跟愛人,所以他說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」(羅13︰8)凡律法上所記的那些事情,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、不可作假見證,都包含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裡面,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。所以我們一開始就講到,我們因為愛上帝,所以我們渴慕上帝的話,同樣的今天一個人不犯罪,是為什麼?是因為愛上帝。
額外提一件事情,希望你們聽了不要介意。常常有弟兄姊妹跟我講說︰長老,我們教會還有其他會講道的,你其實可以偶爾休息一下,安排其他人講道,不用把自己弄得那麼累。我回答他說:我若安排其他人講道,絕對不是因為我累要休息。另外,我們教會從創立以來到現在,我跟師母都不去碰錢,教會所有奉獻收入,不在我們的名下,教會的會計跟財務,跟整個監管的系統是健全的。我跟師母要知道錢的用處、監管錢,但是我們從不碰錢。有人就說︰長老,你這樣,當然對你很好,因為你避免了很大的試探。那我現在要說︰我們不去碰錢,不是為了免去我們的試探,是因為我們愛我們的主,是為了要突顯基督是我生命的主宰,教會的元首。你們有很多事情,還需要被教導,但是你可能自己不知道。所以我絕對不是因為消極的,怕這個可能給我造成試探,我如果是存這樣的心,我們的上帝絕對不會喜悅的。我要告訴你的,是因為愛上帝,我因為愛,所以就成全了整個律法。所以人如果對上帝有愛,你就知道他不願意犯罪,是因為愛,不是因為懼怕。你今天不犯罪是因為懼怕嗎?你不用懼怕,你應該要出於愛。因為愛上帝,所以我們不犯罪,因為只有愛才能成全律法,因此保羅才敢這樣說,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,都得著義。」願主幫助我們!
天父!我們感謝祢!謝謝祢賜給我們祢的話,我們知道我們不配得這恩典,感謝祢,懇求祢的聖靈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說話,建立我們,使我們知道在信心當中堅固,也知道怎樣愛祢,因為祢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大,長、闊、高深,無法測度,卻是可以明白,天父!求祢幫助我們,使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,是因為愛祢,感謝祢的恩典,使我們脫離在律法底下的咒詛,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、律法被成全,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功勞,就是祂喝了祢公義忿怒的杯,祂為我們全人類承擔了祢的審判,阿爸父上帝!感謝祢!願榮耀歸給祢,求祢繼續引導我們以下的時間,聽我們在祢面前的感謝、禱告,奉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