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0601以弗所書第 31 堂
2008年6月1日 以弗所書(31)
主講:吳永霖長老 整理:黃嘉菁姐妹
【新生命與新生活3】以弗所書第五章:1~14節
弟兄姐妹平安:
在還沒有開始講道之前,有三件重要的事要先報告,因為通常到最後所剩的時間不多,補充報告的時候會講的很簡單。第一件事情,八月份是我們歸正福音敎會的週年,我們有一場佈道福音茶會,主題是「敎會-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他」。那一天我有這個感動的時候,問余姐:國曆的八月是農曆的七月嗎?是。那這樣這個主題,我覺得非常好,感謝主!農曆七月沒有信主的人,最怕的就是鬼門關出來的鬼,敬鬼神而遠之要普渡,要滿足他們不要來找麻煩。在那個時候,我們來傳講「敎會-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他」。弟兄姐妹請你從今天開始,把這件事情列為你禱告中重要的事情,佈道會是件很重要的事情,如果可以的話,在你一週當中,或一天當中選擇一餐作為禁食禱告。但是絶對不要想到我既禁食禱告又可以減肥,你要把減肥的觀念除掉,因為一心二用不能討上帝的喜悅。禁食禱告就是刻苦己心,在神的面前保持儆醒。
第二件事情,我們是第四十二週的敎會,我們的租約是二年,租約到了之後,可能還會再簽一次合約,因為這些設備要充分利用,不然太可惜了。從開堂一直到簽第二次租約是四年,四年之後我們要建堂,我們這幾個人可以建堂嗎?憑信心跟神支取、禱告。所以四年後要建堂,請弟兄姐妹慎重的把這件事情放在禱告當中。我曾經參與過一次建堂,我是主任委員,是在我手中建起來的,通常一講到建堂,在建堂初期人數都會往下掉,有些人怕建堂負擔很大。別擔心!神自己會預備的,因為在建堂的過程當中,我們會發現很多神蹟奇事。
第三件事情,就是我對詩班的期望。我們的詩班是為了佈道會要用的,不是單單為主日崇拜,所以詩班將來在佈道會當中,會扮演很重要的一個角色。還有今年在聖誕節,詩班會到戶外唱詩歌,有短講再配合發單張,那是聖誕節我們報佳音的方式。去到街頭向那些未信主的人,分享福音的喜樂跟恩典。
今天是以弗所書的第三十一堂,從第四、五、六章,我們講到新生命要有新生活。上一堂保羅講到,我們既然已經是有新生命的新人,應當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。第五章開始,繼續講生活層面的問題,可是跟我們上一堂所講的不太一樣。上一堂保羅說一個新生命的人,他應當有新生活的樣式呈現出來。但是保羅今天所講的新生活,不是從生命的本質上來講,他是從地位上來講基督徒的新生活。保羅從這段聖經列舉了基督徒的五個地位:
第一,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。
第二,我們是聖徒。
第三,我們是上帝國有分的人。
第四,我們是順命的兒女。
第五,我們是光明的子女。
保羅在這裡提到有些事情連題都不可,有些事情不可說,又講到有些事情不可行。保羅講到的幾乎就是行為倫理,不但是行為倫理,而且還提到動機倫理。基督敎信仰包含了三個主要的倫理,基督敎信仰是生命之道,在生命之道中包含了三個主要的倫理:
第一,實踐倫理。
第二,動機倫理。
第三,主動倫理。
這個就是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,整個登山寶訓主要的內容。在登山寶訓第五章裡面,這三個基督敎信仰的主要倫理更明顯。
第一,實踐倫理。耶穌說:『你們是世上的鹽,你們是世上的光』。耶穌說:「你們是」,而不是說你們該像世上的鹽,該像世上的光。什麼叫作「你們是」?那是實踐倫理,你應當是你所是的。實踐倫理講的明白一點,就是基督徒你不是不該作什麼事情,不去作什麼事情,你就會成為一個好基督徒,而是你該去作什麼事情。從來就不是你禁止什麼事情不作,你就會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,成為一個好的聖徒。很多人誤解基督敎信仰:聽說你們基督徒不可看什麼電影,不可聽什麼音樂,還有一些較偏差極端的信仰,甚至連咖啡都不要喝?這些東西通通禁止了,你會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嗎?你會討上帝喜悅嗎?不是。
第二,動機倫理。馬太福音第五章,耶穌說:『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,『不可殺人』。又說,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』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斷。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。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』。所以不是殺人的有罪,而是恨人的有罪,那是動機倫理。『不可姦淫』,那是十誡裡的第六誡。耶穌說:『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』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』,那個叫作動機倫理。還有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』,那仍然是動機倫理。
第三,主動倫理。耶穌說:『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裏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。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』。那是主動倫理,主動的愛。
基督敎信仰包含了這些倫理,不管是今天保羅說的,一個有新地位的人,應該有的新行為,或者是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,所講的登山寶訓,五、六、七章所講的倫理敎訓,全部都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事情,給人的印象好像跟其他宗敎所講的,沒有什麼不同,不過是道德倫理的勸善?如果你這樣想,就完全誤解馬太福音裡面所講的。不同在哪裡?第一,登山寶訓或是保羅所講的,全部都在提醒一件事情,就是這些倫理道德敎訓,都是我們人性裡的一部分。因為保羅在第四章已經講過,一個被蒙拯救有新生命之後的新人,他是照著神的形象樣式造的,那就論到第一個被造的人-亞當。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,那是上帝形象最直接,最簡要的註解。人是按著神的形象樣式被造的,形象樣式在以弗所書裡面,提到三樣最重要的,就是理性、法性跟德性,其中跟我們今天所講的有關的是德性。所有這些倫理道德敎訓,是神放在我們裡面,是我們人性的一部分。
我為什麼要强調,跟宗敎裡面敎導的倫理道德敎訓不一樣?所有的宗敎就是列了一大堆道德敎條叫人遵守,好像這些道德是外加的,為了約束你成為一個好人,是這樣嗎?剛好相反。從聖經來看,這些通通都是我們人性裡面的一部分,你如果順著這個人性、神放在裡面的道德律遵行,才合乎自然。如果不順著這些道德敎訓,你才是違背天性。我們都知道,當有了聖靈之後的新生命,不遵行新生活的行為時,心裡會不平安。那個不平安跟罪惡感正在提醒一件事,就是你違背了受造,神放在你裡面的天性。在宗敎裡面因為不認識創造者,宗敎裡面那些道德敎條,全部都是外加的。但是聖經在提醒一件事情,全部是神造在我們裡面,人性的一部分。當你遵行這些,其實是在蒙福,一點都不勉強,你正在順著你的本性作蒙福的事情。
神創造大自然的時候,神把自然律放在大自然裡面,整個宇宙的運轉一點都差不得。整個宇宙、自然界能夠生生不息、很順暢的運行,是神用他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。這個自然律是上帝的啓示,詩篇十九篇『諸天述說神的榮耀。穹蒼傳揚他的手段。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。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。無言無語,也無聲音可聽。它的量帶通遍天下,它的言語傳到地極』。神造人的時候,把道德律放在人的心中,就好像把自然律放在整個大自然一樣。
羅馬書一章19節,『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。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』。這不是在對基督徒講的,這個是普遍啓示,是對所有活在地上的人講的。『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』,是普遍性的,人良心裡面都知道的。『原顯明在人心裏』,就是我們良心知道神這件事情,不但良心知道神,而且關於神的性情,神形象所來的理性、法性跟德性。法性就是是非分明、知道對錯,德性就是人知道道德倫理的事情,人想要過一個高尚的生活,這些全部都是神放在我們人心當中的。唯物論是用唯物的眼光來看,根本是不入流的思想,如果你說人活著只是一個物質而己,物質在這個世界,絶對沒有辦法違背自然律。但是人卻可以違抗我們心裡面的道德律,證明人活著不能單用唯物的眼光來看。所以人絶對不是只有這個身體物質而已,人有神放在裡面的形象,還有他的靈在裡面,人是有靈的活人。
第二,聖經裡面不管是這裡,或者是耶穌所講的倫理道德敎訓,都在提醒一件事情,就是有一個絶對的、客觀的、最終的道德標準,人必須要去面對。道德律是神放在我們人性裡面的一部分,既然是他放的,那他就是那個形象的原主。當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,他講到動機倫理跟主動倫理的時候,他首先引用舊約聖經,『不可殺人』,那是舊約誡命的第六條,『不可姦淫』是第七條。耶穌說:『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』,雖然猶太人把律法的精神曲解了,但耶穌基督仍然引用,這是遵重律法。
當耶穌基督引用律法的時候,他講: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』。第一點,他講那句話的時候,相等於舊約,『神耶和華這樣說』,那是以神的第一個位格說話。第二點,我們知道舊約聖經是神藉著摩西,在西乃山頒給以色列百姓的,是全世界的民族當中,唯一一個民族領受的特殊啓示。耶穌基督引用這個特殊啓示的時候,他講了一句很重要的話,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』。一,他承認律法是神的啓示,可是他竟然說: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。這句話反面很嚇人,我今天如果是公司的總裁,來到公司召集所有的員工開會,告訴他們說:我來不是要裁員,這句話就證明我有權柄裁員。耶穌基督說: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就證明他有權柄廢掉律法和先知。而且耶穌還說:我來是要成全律法,舊約沒有一個先知說,有誰可以成全上帝的律法。不但這樣『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』,從這句話反面的角度來看,他是可以廢掉天地的人。這是第二個重點在提醒有一個絶對的、客觀的、最終的道德,我們要去面對。
利未記十一章到十五章,講到頒佈那些聖潔條例的時候,經常出現的就是神自己這樣講,他對以色列百姓說: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他在告訴以色列百姓,所有這些道德倫理敎訓,聖潔的條例跟生活,都是面對神的,不是面對良心的,不是面對法律的,我們的一生要向那位創造主交帳。現在,後現代思想、生活態度,已經滲透到每一個層面,就是權威解構,沒有絶對權威,不相信絶對的真理,一切都是相對的,也沒有絶對的善惡。道德是什麼?從後現代的角度看,從相對的思想來看,道德是整體人類文化當中,為了維持多數人共同的利益,所產生集體認可的制約。相對的道德觀念,最有名的一句話,就是孫中山先生所講的,道德是因時因地會改變的,這句話充滿了相對思想。這句話是不對的,道德的基本本質是不可能更改的。道德是因時因地會改變的嗎?有些現象會改變,比方說某些時代,曾經有過一夫多妻制,那是跟時代背景或社會現狀、信仰有關。在舊約聖經裡面,你看見神好像容忍一夫多妻,可是在新約裡面論到基督徒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而且婚姻是不能廢掉的,是不能毀壞的約。可是基本的道德精神是不變,就算在一夫多妻的時代或國家,有沒有人會在街上看到一個喜歡的女孩子,就把她拉回家,有哪一個時代認為這樣是道德的?沒有,道德基本上是沒有改變的。道德是為了整體的利益所形成的制約嗎?有些時候並不是這樣。有些時候你發現對集體有利益的事情,你也會認為不道德。比方說甲國跟乙國發生戰爭,乙國比較弱小,乙國就花錢買通了甲國的決定性關鍵人物,來洩露國家機密給乙國。以致於乙國因此得勝,,乙國用賄賂收買了他,洩露國家機密,達到最大的利益,你會認為那個人是道德嗎?相反的,甲乙兩國戰爭,甲國很強大,乙國一直抵抗不肯投降,最後士兵戰敗死光了,乙國帶頭誓死不投降的,造成甲國最大的損害,但是甲國得勝後反而稱讚那個人。馬太福音第五章的道德倫理敎訓跟新約我們這裡所講的,全部都在提醒一件事情,就是有一個絶對、客觀、最終的道德標準,人應當去面對。
保羅說:『所以你們該效法 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』。效法神他提到兩件事情:第一件事情是跟四章32節有關,『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』。第一個效法神,是我們應當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因為基督先饒恕我們。接下來他所講的效法神,我們之所以要效法他,因為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,就像基督蒙上帝的喜愛一樣。蒙愛的兒女就能夠在愛心當中生活,這個是我們人生的經驗。一個家庭的孩子,成長的家庭環境當中,如果父母親很愛他、看重他的,小孩長大之後,他在跟人互動當中,比較會用愛的方式對待人,也比較能夠接受別人對他的愛心。既然我們是蒙愛,我們應當效法基督,憑愛心來生活。保羅說:『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獻與 神』。原來獻祭這件事情,不是像舊約牛羊的獻祭,也不單單像新約,你奉獻自己作為事奉神的人,而是憑愛心過捨己的生活,就是一個馨香的供物。而馨香的供物,在利未記裡面論到基督是馨香的祭。所謂馨香的祭,就是利未記前面三樣祭:燔祭、素祭跟平安祭,這三樣祭被稱為馨香的祭,馨香的祭就是自願獻上。我們應當效法基督,自願的或叫作自動的,過捨己的生活。
憑愛心生活,不應當有那些不可提、不可說、不可行的事情,發生在基督徒的生命當中。這些事情總括只有兩樣,就是人性慾望當中最大的兩部分:一個部分是情慾的事情,另一部分是物慾的事情。因為他提到淫亂、污穢、貪婪,全部講了三次。情慾的事情應當在合乎聖經的規範裡面進行,他提到有些事情連提都不可。而保羅講這些事情,有當時的背景,而這些背景到今天都還在。第一,以弗所敎會所處的環境,在希臘、羅馬文化底下,他們對於男女之間的關係非常隨便,對於性道德他們是非常的自由。如果你讀過希臘神話就知道,以弗所拜亞底米女神,而希臘神話裡,最大的神-愛神。愛神的神廟裡面有很多的廟妓,那些廟妓公開跟來到廟裡參拜的人發生性關係,而所獲取的金錢,就用在廟裡的日常運用或蓋更大的廟宇。所以以弗所敎會處在那樣的文化當中,受到衝擊很大。敎會有沒有受這樣的影響呢?有。像哥林多敎會,有淫亂的事,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。今天男女關係的道德是很低落的,外遇、劈腳、自拍非常多,我們所處的環境,有比第一世紀希臘、羅馬文化的時代更聖潔嗎?沒有。人類在整個文化當中,你會看見物質文明一直往上,精神文明一直往下,所以生活品質好像往上走,生命品質卻是一直往下走。
第二,當時的基督敎當中,有一個諾斯底派Gnostics的異端。諾斯底派是二元人論,就是受造的世界都是邪惡的,物質都是邪惡的,而靈是純善的。所以就把人分成二元,絶對的二元是物質世界是邪惡的,而靈是善的。人的身體有兩部分,物質是邪惡的,所以他很自然就會去作那些淫亂的事情,可是這個邪惡的身體,怎麼作也不會去影響到靈的善,這是諾斯底派的看法。保羅在第6節提到的就是這件事情,『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。因這些事,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。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』。意思是說你不要認同這種敎導,這是諾斯底異端的敎導,以致於有很多淫亂的事情,貪愛物質的事情發生,因為既然我在身體當中放縱,不會影響到我靈魂的善,那有什麼不可以?
第三,同樣跟第6節的聖經背景有關的,就是在敎會裡面,有人曾經問過保羅,上帝的恩典是非常偉大的嗎?保羅當然回答說:是。如果按照這樣推論,我們犯罪愈多,不就更顯明上帝的恩典愈大?羅馬書第六章第1節,『這樣,怎麼說呢。我們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顯多嗎。斷乎不可。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』。因為在敎會裡面,有人真的是散播這樣的敎導。保羅在敎導這些事情是兩部分,一個是情慾的事情,一個是物慾的事情。物慾的事情,他一再提到貪心,他說有貪心的就跟拜偶像一樣,這個罪很大。因為貪心的對象是物質,所以貪心的人以追求物質為他人生的目的,這樣物質就成了他的神。
8-14節,保羅講到另一個地位,我們是光明之子。既然我們是光明之子,已經脱離黑暗了,所以光明之子應當顯出幾個生活的特質:第一,『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』。良善就是用温柔跟慷慨待人;公義跟正直有關,指的就是把人所應得的,不是單指物質,而是指應當對待的,用應當對待人的方式對待;還有誠實跟真理有關,誠實其實就是真理,指的不是單有真理的知識,我們是能夠行真理的人。我們既明白真理,又可以靠著真理的靈,去作對的事情,跟作該作的事情。
第二,光明的子女,應當可以察驗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事。聖經裡面提到聖靈光照我們,我們就能夠察驗何為神善良、純全的、可喜悅的旨意。羅馬書第十二章,叫我們心志更新,而以弗所書一章17節,『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,使你們真知道他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』,保羅為已經領受聖靈的人,禱告一件事情,就是求聖靈繼續的光照我們,所以聖靈的光照跟心志的更新有關。求聖靈常常的光照我們,因為我們是光明之子,好叫我們察驗何為神所喜悅的事。
第三,光明可以顯出黑暗,11節『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。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題起來,也是可恥的。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,就是光』。而這也是聖靈在基督徒的生命當中,光照的工作。聖靈光照我們,我們就能夠明白什麼是情慾的事、黑暗的事。加拉太書第五章16節,『我說,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。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做的。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情慾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。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,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』。
聖靈住在信主的人的心中,可是很難叫我們明白的,就是為什麼還留著十五種列舉的情慾的事情?因為聖靈把這些情慾的事情,變成顯而易見。如果不是聖靈,這十五種情慾的事情,除了第一樣姦淫,有些國家還訂法律去防制它,其實這個部分也漸漸被除罪化,其他接下來你所看到的,對一個沒有信主的人,他不會認為這些事情有什麼不好,全部好像都是很自然的事情。所以當一個信主的人,聖靈住在他裡面的時候,最大的功用就是顯明這些情慾的事情,使這些未信主的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,被變成顯而易見的,這個就是聖靈的光照,所顯明的黑暗。所以約翰嘉爾文說,聖靈在一個重生的人身上,使他對小罪有大敏感。
最後,光又使我們受迷惑的人甦醒,這裡提到的不是指非基督徒,從死裡重生這件事情。這裡是指一個重生的人,受了世界的影響,漸漸的被迷惑了,以致於他好像睡著了,睡著的意思是他失去儆醒。這種人需要再被聖靈光照,好從死裡復活,所以耶穌基督的光要光照你了。我經常在禱告的時候,引用這段聖經,弟兄姐妹我們彼此互相勸勉。第五章1-14節,講到有新的地位的人,應當要有新生活的樣式。之前保羅說,有新生命的人,應當有新生活的樣式,而今天是從地位上來講,但願主幫助我們!我們好像講了很多,重點只有一個提醒,就是榮耀基督,效法基督。
當我在講約翰福音第六章,耶穌基督最後講到十字架,那是在福音書裡面,唯一一段十字架的預表。耶穌說:我的肉真是可吃,我的血真是可喝,吃我肉喝我血的人,就有永生。耶穌基督提到他的肉,指的就是他的人性,他有一個完全得勝的人性,因為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。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耶穌說:你們要喝我的血,耶穌的血就是生命,生命的主是在自己有生命的,非受造的生命,是獨一被生的生命。意思是他是個神人二性,在地上的唯一中保。所以當講到吃我的肉的時候,他在提醒一個領受復活生命的人,以耶穌基督那完全的人性為榜樣,他己經把那個得勝的能力賜給我們了,但願主幫助我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