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0504以弗所書第 28 堂
2008年5月4日 以弗所書(28)
主講:吳永霖長老 整理:黃嘉菁姐妹
【以基督為元首的建造3】以弗所書第四章11-16節
弟兄姐妹平安:
以弗所書四章16節,保羅是以身體為比喻,敎會應當有的六個屬靈的法則。16節『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』。包含了兩個屬靈的法則,就是平衡的法則跟功用的法則。聖經裡面把敎會比喻作基督的身體,把敎會的成員比喻作身體當中的肢體,又把身體器官的功能比喻作神所賜的屬靈恩賜。
我們曾經講到敎會按著本質與地位,在聖經裏有七大比喻。這七大比喻前面六個比喻,幾乎都可以在舊約裡面找到根據。例如:
一, 敎會是蒙召被分別出來屬上帝的群體。稱呼敎會的這個名稱,在舊約就用在出埃及來到西奈曠野的那一群以色列百姓。
二, 敎會是聖靈的團契。在舊約也有預表,雲柱火柱在以色列百姓當中,聖靈在他們當中與他們同行。
三, 敎會是上帝的國。猶太人的觀念,以色列國就等同於上帝的國。
四, 敎會是上帝的殿。出埃及在西乃山上,神指示摩西最重要的三件事情,其中之一就是建立會幕。出埃及記最後會幕被立起來,神與他 們同在,那是以馬內利的實現。
五, 敎會是上帝的家。以色列在舊約裡面被稱為神的家、神的百姓。還有聖經裡面稱呼以色列百姓,經常用雅各家、以色列家。
六, 敎會是基督的新婦。在舊約神經常自稱他是以色列百姓的丈夫,意思是神是他百姓的供應者,神是他百姓的依靠。
七, 敎會是基督的身體。在舊約裡面幾乎找不到預表,保羅在大馬士革的路上,當耶穌向他顯現的時候,他仆倒在地。他問:「主啊!你是誰?」主說:「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」,所以逼迫敎會就是逼迫耶穌。我相信保羅從那裡領受了特別的啓示,把他的經驗連結到舊約但以理書七章17節,講到但以理先知,『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』,那是指在永恆當中的基督。問題是但以理是舊約的先知在保羅之前,那他在異象當中所看到永恆當中的基督,卻是以人子的方式顯現。後來來到地上道成肉身的基督,也一再自稱自己就是人子,也就是人的代表。我相信保羅把他在大馬士革的屬靈經驗,他迫害敎會,耶穌說你迫害敎會就是迫害我。所以就把那個經驗連結到但以理書裡的異象當中,他認為敎會就是耶穌的身體。以致在他所寫的十三卷書信裡面,幾乎都一再的提到,這個身體跟基督的關係。
把敎會比喻作基督的身體,那意義到底是什麼?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地上,聖經裡面說他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這是非常讓我們驚訝的一段記載,聖經創世記,是神照著他的形象樣式造人,我們是神的形象樣式。但是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,他是神,他來到地上的時候,卻說他是照我們的樣式,所以基督的身體跟我們的身體是一樣的,他跟我們一樣有一個會飢餓、會有感受、會痛苦、會快樂、也會有軟弱、也會有需要的身體,他取了跟我們一樣的身體,而這是取我們的形象樣式嗎?完全不是。因為但以理書那裡,以及保羅的啓示,已經告訴我們,原來把敎會比喻作基督的身體,也把我們自己的身體連結到基督的形象樣式,是要告訴我們幾個重點:
第一, 承認這個身體的尊貴,在肯定這個身體的尊貴。因為基督在永恆當中,就以人子的樣式被帶到亙古常在者面前。而在啓示錄裡面,當基督來到地上向他的使徒約翰顯現的時候,他也是以人子的樣式來到地上顯現,雖然他是以榮光的人子來到地上,但是他仍然是一個人的身體樣式來到地上。所以人身體的存在到底有多尊貴你很難想像,只能從聖經裡面這樣領受。敎會是基督的身體,而身體又是取我們這個樣式來作比喻的,所以你明白作為一個人在地上你有多大的祝福與肯定。聖經裡面從來沒有輕看作為一個人的身體,這個跟其他所有文化跟宗敎,所呈現出來的剛好相反。在中國文化裡這個身體是臭皮囊,在很多的宗敎裡,人如果要達到某一種屬靈的境界,就必須苦待這個身體,而哲學家告訴我們這身體是靈魂的監牢。所以你看到很多的修行,很多輕看身體的行為,呈現在文化宗敎裡面。但是唯有基督敎信仰,聖經裡面啓示,使我們明白這個身體的尊貴。
第二, 這個身體是祝福,同時又是危機的所在。它是危機同時又是轉機,基督不但取了奴僕的樣式成了人的樣式,而且基督在肉身當中為我們定了罪案,他成了一個身體為要解決我們的罪。基督在肉身當中定了罪案,這成了我們的祝福,因為我們在肉身當中犯罪。我的意思不是說我們犯罪跟我們的靈魂沒有關係,而是亞當犯罪乃是在被造成為一個人之後,他才犯罪。所以我們在歷史當中犯罪,以致罪從一人臨到眾人,而眾人在亞當裡全部的死了。耶穌基督來到地上取了人的樣式,在肉身當中為我們定了罪案,就成了我們在危機當中的轉機。我們的危機是從亞當以來,全人類都在罪當中。我們的轉機就在耶穌基督成為人之後,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定了罪案之後,以致我們在歷史當中可以解決我們的罪。否則我們的罪在肉身結束之後,帶到永恆就不得解決。因為在聖經裡面,你看不到離開這個肉身之後,人還有得救的可能。所以為什麼救恩乃是為亞伯拉罕的後裔預備的,不是為天使預備的,墮落的天使沒有救恩為他們預備。我的意思是撒旦跟他的差役、黑暗的勢力,沒有救恩為他們預備。你不能說我也去傳福音給那些鬼,撒旦也信神,記載在猶大書,撒旦信神但是他沒有順服神,他信神但是他卻懼怕,因為撒旦的信是無恩之信,沒有恩典的信,所以救恩從來就不是為靈界預備的。
第三, 保羅在羅馬書裡面告訴我們,基督既然在肉身當中為我們定了罪案,我們在基督裡蒙拯救的人,已經脫離罪的權勢,不再作罪的奴僕,應當作義的奴僕。義的奴僕意思是他應當要事奉神,基督徒事奉神就是敬拜神,敬拜跟事奉不能分割,所以基督徒在生活當中事奉神,也就是在生活當中敬拜神,我的生活就是敬拜的生活。今天余姐在帶詩歌的時候,講到基督徒的好行為,馬太福音五章,耶穌說“你們是”世上的光,“你們是”世上的鹽。“你們是”而不是說“你們像”,我說那是實踐倫理,馬太福音第五章八福之後,就講到三種倫理,耶穌的道德敎訓裡面,實踐倫理、主動倫理跟動機倫理,這樣我們知道事奉或叫作敬拜應當呈現在生活當中,基督徒的生命就是事奉,也就是你整個生命所呈現出來的品質是什麼?你是為什麼而活的?你生命最高的質是什麼?生命的質是我們按著神的形象樣式所造,而且我們被拯救之後,我們事奉神,所以基督徒我們的生命就是事奉。我們在敎會裡面的敬拜就是事奉,我講到三個層面的事奉,基督徒應當要事奉神。因為保羅說「理所當然」。羅馬書十一章36節,『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,倚靠他,歸於他。願榮耀歸給他,直到永遠。阿們!』所以事奉神是理所當然的。我們從罪的奴僕轉到成為義的奴僕,我們不是失去自由,我們是更自由。我在講基督徒的自由,這個很奧妙。聖經裡面所呈現出來的,比方說馬太福音,耶穌基督講的倫理道德敎訓,我們大部份作不到,如果你要了解你應該來參加馬太福音的查經班。還有耶穌基督在新約裏面所立的命令,我給你們一個最大的命令叫你們彼此相愛,我們也常作不到,要不然保羅不會這樣講,凡事不可虧欠人,唯獨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。所以我們幾乎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已,好大的壓力,好不自由?完全沒有。無論在馬太福音裡面,耶穌基督所敎導的那些倫理道德,或是在新約裡面,耶穌基督所提的那些命令,其實都是我們人性的一部份,這是很大很大的提醒。那是人性的一部份,你缺了這一部份,其實是不自由的。我現在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,在罪當中轄制的不自由,在撒旦權勢底下的不自由。有了那些道德律,順著那個道德律生活,其實才真正自由,所以舊約那些道德的規範、律法的規範最後在基督裡被成全。耶穌基督在聖靈賜下來之前,就一再肯定律法,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廢去,因為那是我們人性的一部份。所以聖經裡面律法的義,其實不是成為我們的重擔跟束縛,反而是成了叫人自由的律法。叫人自由的律法,聖經只出現過一次,我們如果順著律法而行,那麼人是真正自由的。基督徒從罪的奴僕當中,被釋放出來成為義的奴僕,我們事奉神不是挑了一個重擔,我們是真正自由的,你可以自由的來到神的面前事奉神。當敎會接下來要辦很多事情的時候,我會量著弟兄姐妹的體力,所以我們每辦一個活動,最少會隔三到四個月,才會再有比較大的福音行動。
我們憑什麼事奉神?憑血氣嗎?憑天然的能力嗎?完全不是。以弗所書四章8節『他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,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』,指的是敎會。接下來就是以弗所書這一段,以身體為比喻的敎會的建造。所以每一次想到這裡,就想到我受託付的這個使命。其實在還沒有敎會之前,我就已經有很多的時間在事奉了,按我的標準來講,我已經是全時間了。但是神既然呼召我建立這個敎會,把這個敎會託付給我,我就不能掉以輕心。這個敎會一定要被建造起來,不是為了我的面子,而是為神的異象託付。我常在想我憑什麼可以把這個敎會建立起來,我知道我忠心不夠,禱告不夠,但是我們敎會既然已經講到以弗所書這裡,敎會又是基督的身體,聖經再一次的提醒我,如何看待敎會身體的建造。所以我們在週報開始登『為敎會求恩賜』,在這之前一直到現在,我們弟兄姐妹很多人在服事了,我們憑什麼服事神?我們憑著基督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,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。如果按照我們現在的現狀,我們會覺得已經夠好了,如果沒有前面的異象的話,我會認為夠好了。如果只是這樣的話,我相信我們的敎會不會持續很久,因為真正屬靈的恩賜,還沒有很完整的賜給這個身體,所以禱告求恩賜是非常非常的重要。
今天我們講到保羅把敎會比喻作基督的身體,把敎會的成員比喻作身體當中的肢體,又把身體器官的功能比喻作神所賜的屬靈恩賜。聖經裡面除了這裡之外,我提到還有羅馬書第十二章那裡,講到七種肢體的恩賜,除了這一節之外,其它地方照樣提這些恩賜。這些恩賜是要告訴我們一件事情,恩賜乃是神自己主動賜下來的。我們接下來就講到,如果以建造敎會使用恩賜來講,第一個重點就是,同工不同於分工。如果沒有聖靈完整的賜下恩賜,我們只能用分工,但是聖經裡面同工不是分工,三處有關恩賜的經文,提到這一切恩賜是我們自己從神那裡所領受的。羅馬書第十二章4節,『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』,已經把肢體功能的不同分別出來了。第6節又講到這個分別,乃是『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』。很清楚的知道,這是按著神的心意所賜下來的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,『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』,這是一個提醒,我們之所以成為不同的肢體,不是由於我們自己。敎會是被生的,被生的就已經指明了我們是在被動當中,從神那裡被生出來,是神主動的恩典臨到人的身上。這個主動被生的敎會,而敎會又是由肢體構成的,這些肢體又是跟恩賜有關的。
講到敎會裡面的事奉,那同工跟分工是有分別的。就我們敎會現狀來說,我們有用人的方式去分工嗎?沒有。其實很多弟兄姐妹開始的事奉,幾乎都是很自然的從他們一信主之後,就按著他們的才能,使用他們的才能在事奉神。我剛剛引用這段聖經,講到神隨己意把恩賜賜給身體,就是出於神的主動,所以同工應當是恩賜顯明之後,然後聖徒被成全,各按其職。既然以弗所書12節提到,神賜給敎會的牧者,主要的目的是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所以也沒有排除牧者可以按著他自己所領受的,看見弟兄姐妹恩賜顯現的時候,把他排在一個恩賜當中來事奉,這兩者你必須平衡的了解。當我按著聖經裡面的規範跟敎導,把一個有敎導恩賜的人,排他主領敎導聚會的時候,那個並不叫作分工。或者是有行政才能的人,排他在行政的事情上,那個不叫分工,仍然叫同工。羅馬書十二章指的是肢體的恩賜,包括治理的、勸化的、憐憫人的、執事是指服務眾人的都跟行政有關。但是哥林多前書那裡,提到的是屬靈的恩賜,特別是屬靈的恩賜,根本沒有辦法指派。我說同工不等於分工,是在強調我們同為肢體的不同,完全出於上帝的主權,所以我們是不能互相比較的。
因為當我們講到平衡律的時候,所謂平衡敎會是基督的身體,這個平衡律用在敎會裡面,就身體的器官而言,是照著比例原則。事奉是把最重要的事情給予最大的關注,次要的事情次要的關注,但是講到功用律的時候,卻不是這樣。身體之所以會有功能出來,就是每一個身體當中的大小器官都要發揮功能出來。甚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那裡,講到最不體面的肢體,神要給他最體面的。我們身體當中有一些隠藏性的器官你看不到,這些隠藏性的器官你可以忽略它的價值跟功用嗎?所有這整體器官的功能,你都可以把它運用在恩賜上,問題是這些器官的功能,如果沒有連結在身體裡面,器官的功能是顯現不出來的。恩賜如果沒有加上委身,恩賜顯現不出它的價值,你的才能也是,當才能被神聖化,被神所用造就別人的時候,那個就變成恩賜了。才能什麼情形被用於神成為恩賜?就是信主之後被聖化。那如何衡量才能是被用來成為恩賜使用造就人?當一個人還沒有信主之前本來就會彈琴,來到敎會司琴,而他的司琴能夠使整體的事奉造就人,那個就成了恩賜,就是被神所使用的恩賜。恩賜如果不加上委身,那個恩賜就變成荒廢沒有價值。基督徒一定要委身在敎會,絶對不是為了我的緣故,是為了主跟為了你自己。那如何分辨該委身在哪一個敎會?而且經常有基督徒問這個問題。兩個最基礎的分辨,你來到一個敎會,靈命得到供應嗎?如果在那裡得到供應,這是第一個你可以認定這可能是你屬靈的家。第二,你在那個敎會有渴慕服事的感動嗎?如果有,那個就是了。兩者之間只要有一樣,就幾乎可以確定那是你屬靈的家。
第四, 既然身體是由許多器官構成的,而每一個器官的功能又都不一樣,神給恩賜正是這樣各有不同。16節講到功用律的時候,『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』,聖經裡面再一次的提到合一的事奉跟生活。這裡講合一是從恩賜的使用上,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,『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。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。基督也是這樣』。12節一開始就已經講到合一,『基督也是這樣』,意思在講敎會也是這樣。13節『我們不拘是猶太人,是希臘人,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從一位聖靈受洗,成了一個身體,飲於一位聖靈』,我們藉著聖靈的洗,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。14節『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,乃是許多肢體』。15節『設若腳說:「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,」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』。16節『設若耳說:「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,」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』,15跟16節在講“彼此相屬”,我不是在講夫妻關係那種彼此相屬,是在肢體當中的“彼此相屬”。
為什麼腳會對手說,我不是手?為什麼耳會對眼說,我不是眼?因為比較。在大敎會裡面每一個人都希望賜他所賜的,而不是照著聖經要他所賜的。其實我非常羨慕唱詩歌的,有一次在温哥華一個大敎會的詩班練唱,請我去會前分享,那天講了一句認為得罪神的話,我說:我如果是你們就好了,我不希望我是一個講道的人,你們不知道講道多辛苦。後來回家我心裡就不平安,我知道聖靈在責備我,那個就是比較。我希望照我所是的,而不是照神要你所是的。聖經裡面告訴我們,你很重要。腳很重要,手也很重要,你應當照聖經要你所是的,你應當按你那職份,彼此相屬。17節『若全身是眼,從哪裏聽聲呢。若全身是耳,從哪裏聞味呢』,這叫作“彼此成全”,藉著不同的功能來成全整個身體。18節『但如今,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』。19節『若都是一個肢體,身子在哪裏呢』。 20節『但如今肢體是多的,身子卻是一個』。19節提到“彼此不同”,20節講到“彼此相同”。
我們因著所領受的恩賜或者是才情,我們都各有不同,聖經承認那個不同,但是要構成一個身子需要有不同的肢體,前面講不同後面要相同。21節『眼不能對手說,我用不著你。頭也不能對腳說,我用不著你』,這個是彼此需要。從22-25節在講那些隠藏性的肢體,被形容為軟弱的肢體,『身上肢體,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它加上體面;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』。那些微不足道,卑微的事奉,更應當要被肯定跟高舉。隠藏性的事奉,沒有被人看到,但是聖經裡面所肯定的。『不但如此,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,更是不可少的。身上肢體,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它加上體面。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。我們俊美的肢體,自然用不著裝飾。但 神配搭這身子,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。免得身上分門別類』,這段聖經也提到敎會當中,有一些軟弱的弟兄姐妹,敎會應當給予特別的關注。25節『免得身上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』,因為哥林多敎會領受了很多的恩賜,某些恩賜如果被突出被高舉,容易造成分門別類。
基督徒應當為敎會求恩賜,而不是為自己求恩賜,鼓勵基督徒個人求恩賜,最後一定會突出某些恩賜,最後就造成分門別類。弟兄姐妹我們在敎會裡面所有的事奉,都是為要成就一個身體,而在身體當中所發揮出來的功能,每一個人的事奉都是被肯定的。每一次在主日崇拜之前為敎會事奉禱告的時候,我都會求主恩膏整體的事奉,好叫整體的事奉來造就人。但願神幫助我們,我們懇求神賜下恩賜在他的敎會當中,好讓恩賜被顯明之後,來成全這個身體。我們前面的路還很長,這個敎會不是單單為我們這一代而已,這個敎會在整個台灣敎會當中,會像一個種子,但願神幫助我們,讓身體趕快被成全建立起來。